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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授权子公司经营有何限制条件

由 锺离绮琴 发布于 奇闻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授权子公司经营有如下条件:


1、持证企业应在其被授权的子公司中占股不少于51%;


2、在同一个地区不能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 的子公司经营同一项电信业务;


3、被授权的子公司应当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