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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猴子案件经过
作为一起举世闻名的进化论审判案,美国猴子案件的经过是怎么样的呢?
美国猴子案件图片
在美国报界的努力之下,身为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代言人的布莱恩在5月13日发表了“情愿不要报酬地参加这起庭审”的声明。而因为布莱恩的加入,使得这起审判案上升到了某种大同盟的地位,同时也使得这起审判案的主题被拓宽了。在布莱恩发表声明的第二天,美国第一流的刑事律师达罗也表示愿意分文不取地为教授了进化论的斯科普斯进行辩护。
而代顿为了能够与查塔努加竞争,便将正在度假期间的斯科普斯召回了田纳西州,硬是加速了法律的进程,还伪造了两场辩斗来达到吊媒体胃口的目的。7月2日的时候,被告方在纽约制定了相关的战略,他们希望这条“猴子法令”会被宣布为违背宪法。
参加了这场审判的主要人物有首席律师内尔博士,“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代表达罗、马隆、海斯,汤普逊,马克埃威,《圣经》权威波特,田纳西司法部长史得沃,布赖恩,小布赖恩,麦肯兹父子,海克斯兄弟,哈加德和劳斯顿法官,而这些人物的到庭就欲为这起猴子案件达到了非凡的名人广告效应。
为了让人们将注意力集中在进化论上,斯科普斯审判案还提醒人们进化论是将人与猴子联系在一起的理论。在媒体的炒作和渲染之下,斯科普斯审判案变得异常热闹。
整个审判案一共8天,有着复杂而又冗长的过程。案件围绕着陪审团的选择、该法律是否合乎宪法、是否采信专家对于进化论和《圣经》的证言的辩论等问题而展开讨论。
美国猴子案件影响
在美国猴子案件爆发之后,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呢?美国猴子案件影响是什么呢?
美国猴子案件图片
就美国猴子案件来说,不论是该案件的起因还是经过是怎么样的,那些工作怠慢而又有着先入为主的观念的记者都会被凭法庭宣判之后达罗和斯科普斯的表态而迷惑和误导。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美国媒体对于该案件的报道都极度地偏离了原有的事实,没有准确。公正和全面的对该案件进行报道。
1927年1月27日,田纳西高等法院做出了“认定巴特勒法案是合宪法的,并被斯科普斯所违犯”的终审判决。但是在美国猴子案件之后的影响并没有因为案件的结束而停止。在美国猴子案件上的媒体的偏见,不仅仅是影响了一般公众对于该案件的看法,也影响了史学家对于美国猴子案件的看法。
绝大多数的人们是在1955年以后的传奇舞台剧和电影、电视《空穴来风》的基础上了解这起案件的,但是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些剧本的序言是创作灵感虽由该案而生,但并不基于该案。因此,对于美国猴子案件,人们往往不能正确的认识,他们认为斯科普斯审判案是达尔文主义大获全胜的又一大经典案例,而事实上,《空穴来风》与斯科普斯审判案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起案件的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在美国的公民中,相信创造论、支持在公立学校讲授创造论的都占至少半数以上,从而引发了诸如政教分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