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从七品县令调任七品监察御史算是擢升吗?为什么?
表面看起来,明朝从县令调任监察御史,虽然品级没变,甚至待遇还更差了些。无论是都察院监察御史还是道巡按御史,都是搞监察的,都是拿死工资的清水衙门,不像县令虽然官阶小、品级低,但主政一方,实权在握。
但是这性质可不一样了,因为监察御史是明代的进士知县们仕途升擢,从地方到中央的关键“捷径”。
从“县令”到“监察御史”,必须有三个硬指标。
首先,资历必须进士、举人。不是进士、举人,是县令也没用。
其次,必须担任过两任知县及以上,才有资格。
再次,必须迅速地在职内干出成绩,也就是要有成绩。
因为正是因为监察御史权力实在太大,可以监督的部门太多。加上明朝的御史言官可以风闻奏事,所以品级很低。
朱元璋废了御史台后,组建了都察院,还设置了百十来个道巡按督查御史。可以说把中央六部和地方全都“监督”起来了。
至少一开始,监察御史,都是明朝皇帝相对信任的人。明朝县令迁监察御史的官员很多。
比如明朝天顺年间的刘必贤,进士出身,在浙江诸暨和南城担任过两任县令。因为施政惠民,广受好评,也就是说干出来业绩,才有资格被朝廷征调回京,担任了监察御史一职。因为又干得好,所以没干多久,空降衢州当知府去了。
所以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来,进士出生,两任知县,职内成绩,这是迁御史的基础资格。所以“监察御史”很显然比“知县”值钱。
很多知县干了一辈子,光知道柴米油盐,一辈子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政绩,在任上走到头的也多了去了。但是跨过监察御史这道坎,到中央做官也好,再回到地方也罢。必然有质的飞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