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一地2名校长、7名老师被处理

有偿补课!一地2名校长、7名老师被处理

通报

近期以来,浙江乐清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根据明察暗访及群众举报,经乐清市教育局专项调查小组现场调查取证,已查实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2起,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柳市镇某小学在职教师南某某,自2020年4月份开始,利用学校校内托管的便利,对其任教班级学生进行违规搭车收费;该校在职教师陈某某自2020年9月份开始,与南某某一起利用校内托管的便利进行搭车收费。根据相关规定,乐清市教育局责令南某某和陈某某清退违规所得,并给予南某某记过处分和调离原单位处理;给予陈某某党纪处分。

乐清城区某初中在职九年级教师(兼班主任)赵某某,应家长要求,在校内对其任教班级学生进行集体违规补课,并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补课费,打算根据实际课时量给予任课教师一定的费用。根据有关规定,乐清市教育局对赵某某作出调离原单位、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师德考核不合格处理;任课教师钱某某、陈某、刘某某等三位教师均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师德考核不合格处理;给予任课教师朱某某诫勉谈话、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师德考核不合格处理。

除了对教师本人予以处罚,对于疏于管理、履职不严的学校给予相应的问责:给予南某某、陈某某所在学校校长通报批评处理,给予赵某某、朱某某等5位教师所在学校校长诫勉谈话处理。

希各校要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全校联动机制,端正教育观念,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严肃纠正有偿补课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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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事项,列为今年部党组的“一号工程”和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积极稳妥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23日强调:“双减”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必须注重当前和长远相统一,往深里做、往宽里做、往严里做、往远里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下一步,一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在督促各地落实好已经出台的配套文件基础上,加快预收费监管、加强培训机构党建等其他配套政策法规的制订进度。研究修订竞赛管理办法,治理打着“国际”旗号的各类竞赛。同时完善“营改非”流程,进一步明确过程中的公示期限、资产确权等政策。研究起草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在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场所、培训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同步作出规定。加快校外培训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对非学科类机构管理一并纳入。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络协调,统筹运用好各种方式方法,加大对“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跟踪各地进展,压实地方责任,适时开展“双减”大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省份加强针对性指导帮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地方和人员严肃问责。

三是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梳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典型经验推广制度,遴选推广一批、印发宣传一批、网站公布一批、主流媒体报道一批、深度剖析一批、打造“双减”精品一批,持续深入宣传引导,营造“双减”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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