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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僭主政治,为何最早覆灭

由 万俟傲白 发布于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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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罗奔尼撒半岛僭主政治最早覆灭,不是某一种因素导致的,而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就同其他政体一样,僭主制或暴君制覆灭的方式之一是外有敌患。一旦有某一政体与其相反而又更为强大,这种事情就会发生。由于施政方针的对立,其外部的政体显然会有进犯该政体的愿望,而月只要力所能及,谁都会这样做。僭主制或暴君制覆灭的另一种方式就是内部失和。
原因之一、阶级结构的变化
早期的希腊僭主在推翻贵族统治之后,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平民阶层的力量也迅速发展,这就为自己早就了掘墓人。虽然僭主是借助平民的力量上台的,但是同样不可避免存在着阶级局限性。
首先,它不能彻底地打击贵族势力。
僭主一面打击贵族,一面拉拢能合作者,没有彻底消灭贵族,不仅给贵族以喘息的机会,也失信于平民。另一方面,僭主未能消灭耕奴制度,因此僭主政治的统治基础不牢固。科林斯的僭主政治未能够废除耕奴制度,未能给占有土地的贵族奴隶主以致命的打击,也就给寡头政治留下了兴起的条件。西库昂在僭主政治时期,也没有改变耕奴阶级粗衣汉的奴隶身份。
其次,平民地位的提升最终埋葬了僭主政治。
僭主上台之后,打破了贵族一统天下的统治秩序,消弱了贵族势力,僭主处死或者放逐贵族,或者没收贵族土地分给其支持者,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使小农经济得到了发展,平民的力量得到了壮大,城邦公民集体内部的团结得到加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思想的进步,要求获得更大的公民权利成为趋势。但是需要有威望且有实力的贵族来领导推翻独裁专制的潜主统治,这就为贵族寡头的重新上台提供了条件。
再者,绝大多数早期希腊僭主以博得平民的信任而取胜,但是他们执政后却表现出了不信任平民群众的倾向。
亚里士多德说僭主“不信任群众,因此收缴了群众的武器,寡头制和僭主制两者都肆意祸害群众并且把他们大规模地驱出城市,疏散到乡野去定居。”僭主的失信于民,无异于自己毁了自己的统治支柱。
原因之二、僭主政治的腐败
早期希腊僭主力图把平民给予的统治权力变为自家的特权。因此谋杀篡位、贪求财富和豪华奢侈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早期僭主在篡夺政权之后,也像君王一样采取终身制和世袭继承,一般延续两三代,形成王朝统治的趋势。早期希腊僭主一般终身任职,除非中途被反对派推翻或者杀害。僭主们也实行世袭的继承制在其退位或者去世后由他的儿子或者亲属接任。
早期希腊的僭主统治时间都比较短,最长的是西库昂的僭主,从奥萨哥拉斯—米隆一世—米隆二世—伊索达穆斯—克列斯梯尼,共五代,超过了一百年。科林斯僭主次之,从公元前657年到公元前583年,从库普赛洛斯—伯里安德—普萨麦提库斯,先后共三代。
自僭主把城邦政权“家天下”之后,谋杀篡位、贪求财富等现象时有发生。
约公元前583年,科林斯最后一任僭主普萨麦提库斯被暗杀,科林斯斯僭主政治结束。一些僭主“晨起即设席,并且一连数日,沉溺于声色之乐,他们还乐于向别人炫示自己所作的一切,以使旁人惊羡他们生活的幸福和无比快乐。”
僭主的奢侈淫乐必然招致那些仇恨之人的反抗。“人们攻击僭主,最主要的缘由有两个,那就是仇恨与轻蔑。其中之一,即仇恨,永远伴随着僧主制或暴君制,而轻蔑往往会导致众多的潜主制倾灭。可以以此为证那些艰苦创业者大多数保住了他们的权利,而那些凭靠继承权者可以说都纷纷在转眼间失去了权利,因为生活奢华安逸就很容易招致轻蔑,给那些兴师问罪之人以许多可趁之机。”
僭主统治残暴,激化了阶级矛盾。
科林斯僭主伯里安德统治时期,其强有力的统治使得科林斯过度紧张,疲于奔命,树敌太多,透支了国力,这为其继承人的倒台做好了准备,因而在以后的几个世纪里,科林斯的势力逐渐趋于衰落。伯里安德统治时期虽然重视发展经济、赞助文学和艺术,但是其统治残暴,并且树敌太多。
“他的敌人太多,除非在强大的保护下不敢外出,这种恐惧和隐居使他阴沉而残酷。为了巩固其本身使不致被叛乱推翻,他按照与他同时实施独裁之米利都的沙秘密建议、定期整肃地位最高和最强的人物。”,“他的姬妾们向他控诉他的妻子,在他的震怒下,他将怀孕的妻子掷下楼摔死,因此深为痛苦,然后他又将那些姬妾活活烧死。”,“在科尔库拉人将他的儿子杀死后,他将该地少年捕捉了300人送往吕底亚处,以便在那阉割做宦官。”
除此之外,伯利安德穷兵默武,“与他的父亲不同的是,他还是个武人。他在东西海域各有一支舰队。除上面已经列举的特别事件外,他还进行远征。”士正如安德鲁斯所说,“他的臣民既对之夸耀,又啧有烦言。今天为他战斗卖命,明天或许就揭竿而起,反对他和他的继承人。”
三、斯巴达的干预
君主制或贵族制度因施政方钊一的不同,常与僭主制度相对立,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君主制和贵族制由于施政方针上的对立也与僭主制为敌,由于这一缘故,斯巴达人消灭了大多数的僭主制。”
那安德鲁斯在其文章中也讲到,“公元前后半叶,在希腊本上,凡斯巴达人能够遏制潜主政治的地方,他们都给遏制了。在伯罗奔尼撒同盟内部,向属亲斯巴达的寡头政治,不容潜主的存在。”
阿尔哥斯、西库昂、麦加拉等城邦的僭主政治都被斯巴达推翻,取而代之的是贵族寡头制。阿尔哥斯虽然最终建立了奴隶制民主政体,但是其僭主政治在被斯巴达推翻之后,建立的却是贵族寡头政治。
斯巴达向伯罗奔尼撒半岛其他城邦推行自己的政治制度。在伯罗奔尼撒同盟内部,不容僭主政治的存在。伯罗奔尼撒同盟形成于公元前6世纪末,是通过一系列的武力威胁和战争得以实现的。
在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期间,斯巴达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主要竞争对手是阿尔哥斯。约公元前555年,斯巴达推翻了西库昂的僭主政治。
公元前650年,斯巴达在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中击败阿尔哥斯,直接导致了阿尔哥斯世袭僭主制的结束。约公元前547年,斯巴达推翻了科林斯斯的僭主政治。斯巴达在公元前546年击败阿尔哥斯,确立了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霸权,一个排除阿尔哥斯的伯罗奔尼撒同盟建立起来。
除阿尔哥斯、阿卡地亚和阿卡亚以外,全部伯罗奔尼撒城邦都入盟,科林斯地峡上的多利亚城邦科林斯、西库昂、麦加拉等也都加入了该同盟。斯巴达成为盟主,召集同盟会议之权属于斯巴达。这个同盟首先是军事同盟,入盟各邦在斯巴达遇有战争或者黑劳士起义时有义务提供军事援助,并且受斯巴达的指挥,但是各邦独自对外作战时,不通过斯巴达和大会同意便不能得到全盟的援助。
这个同盟其次是政治同盟,斯巴达利用这个同盟干预其他国内政,支持各国的贵族寡头政治。修昔底德指出,斯巴达竭力让他的同盟国“由那些为着斯巴达利益工作的贵族寡头所统治。”乡自身特殊的政治体制使得斯巴达摒弃了僭主政治,寡头政治对僭主政治的防范是十分成功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斯巴达的政治体制之所以历经四百多年而没有变更,就是因为斯巴达很早就拥有了一部宪法,“这点不仅是它内部力量的源泉,并且使它能够干涉其他国家的事物。”
斯巴达没有走上僭主政体的道路,却集中力量去阻止其他城邦采取潜主政体,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政治上,双王制以及元老院议事会被确定为主体政治制度,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缓冲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维持斯巴达政体稳定的制度保障是贵族寡头制度在经济方面,斯巴达把农业作为立邦之策,商品经济不发达。
商品贸易在斯巴达很受排斥,商业贸易被禁止,但是边民从事商业贸易被允许,使用通货也被禁止,笨重的铁钱才允许被使用,这使得商品交易进行的很困难,所以,商品货币经济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特殊的军事制度也是其原因之一,斯巴达是一个军事色彩极其浓厚的国家,军事训练是斯巴达男性公民从小就进行的,直到退休为止。
公元前7世纪,在重装步兵制度改革后,斯巴达人建立一支战斗力非凡、享誉希腊世界的陆军。以上几点使斯巴达的政体一直保持稳定,使其经历几个世纪的战乱而仍然能够保持寡头政体之不变。当然,斯巴达不是全然否定其他城邦的僭主政体,而主要是根据斯巴达本身的政治利益和现实情况来区别对待的。
综上,伯罗奔尼撒半岛早期的僭主政治不是被工商业奴隶主所推翻,而是被城邦内外的贵族势力所摧毁。这是与小亚细亚西岸以及爱琴海东部的膺主制城邦有所不同的。科林斯、西库昂、阿尔哥斯、埃披道鲁斯等城邦的僭主政治后来都在本邦内外势力的双重打击下覆灭了,代之的是贵族寡头政治。
参考文献:
英·安德鲁斯《希腊僭主主》
杜平《古希腊政体与官制史》
顾准《希腊城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