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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遗失的王冠又要摘走,陈春秀:你们的过错为何要我买单

由 频长志 发布于 经典

  农家女陈春秀学籍被人冒名顶替16年之久。本应是天之骄子的陈春秀却成了不折不扣的农妇。冒名顶替者陈双双已被停职,而学籍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这让陈春秀十分不解,这个属于自己的学籍,好不容易追回,学校为何轻易注销,精心打造的王冠被人窃取,追回试戴又要被摘走,确实让人不爽。陈春秀:“你们的过错为何要我买单”。

  陈春秀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了重新入学的请求,校方以“无此先例”拒绝。山东理工大学对于陈春秀被冒名顶替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学校应该是侵权责任方之一。顶替者不道歉固然可恶,学校不道歉难道就不应该指责吗?当年学生入学时候能够稍微把关严一点,就不会有冒名顶替的事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顶替者的侵权责任咱先放一边,那学校的侵权责任是不是要捋一捋了?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几种,包括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就应该尽可能去恢复原状,所以我认为陈春秀的要求是合理的。被偷走的16年已经回不来了,但是被偷走的学籍是可以回来的。这是学校能够做到的事,为什么不做?

  “没有先例”?确实没有先例,谁叫你们学校创造了录错学生的先例,怪谁?只有重新录取陈春秀,才是真正尽可能的恢复原状、消除影响并恢复名誉。还应该有一个真诚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