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去吃必胜客是 ex 带我去的,那时已经大二了。
不要嘲笑或者质疑这个时点,小时候家里对我管理严格,何况家乡那个小城 2005 年才有了第一家麦当劳,直到现在也没有必胜客。那天下午我们两个从欢乐谷出来,她说我请你吃必胜客吧,当时心里还挺激动的。那真的是第一次进必胜客,之前我只吃过比格、好伦哥那种水平的披萨。我对必胜客的鸡翅和披萨简直惊为天人,赞不绝口。那天我对 ex 说,我和你相处,有两个大学情侣间经常出现的问题从来没有困饶过我:一个是情侣之间吃饭是否 AA?第二个就是与对方父母如何相处。
我那个大学的食堂很烂,没错,三个校区的食堂都很烂。而且由于大多地处偏僻,所以周边人烟稀少,想去旁边打打牙祭都是奢望。大一、大二的时候,我经常要做一两个小时的公交和地铁去 ex 的学校找她,同时改善一下生活。
不得不说,她们学校的食堂质量超级高,我第一次去就吃撑了(不是夸张,而是胃疼了一晚上)。后来就从周边的小吃吃起,慢慢升级到周边的饭店,五道口那边儿的饭店至少吃了一多半。每次吃饭的时候,我都执意要请。但那个时候我一个月生活费只有 800 元,真的没有啥富裕请她吃饭。她从来没在饭桌上和我 AA,但都是这顿我请、下顿肯定就是她请客,要么就是给我买衣服。
有一次宿舍同学起哄让我俩请客,但那个时候我身上只有不到 200 块钱,而且还没到向父母要钱的日子,又不敢和她说。请客那天晚上,她坐着公交到了我们学校,一见到我就先掏出了 300 元,跟我说就算是借给我的。当时我心里就想着:这辈子非这个姑娘不娶啦。
我们两个最喜欢吃的不是什么有名的馆子,而是六道口的麻辣烫加上东王庄的煎饼和烧烤。现在想想那些卫生条件好差,不提什么地沟油和原材料是否健康卫生,单单是旁边飞扬的汽车尘土就令人担忧。但那个时候的我们,最喜欢的就是这些东西。从小南门手拉手出来,买好山东煎饼。然后我坐在烧烤摊边儿上,她去旁边的小店给我买一瓶苹果味的美年达,吃一口烧烤,咬一口煎饼,最后喝一口混着冰碴儿的美年达,看着旁边托着腮的她,觉得人生最快乐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了吧。
大四分手以后,我进了一家金融机构,薪水足矣让我在这个城市立足和吃喝玩乐还能有不俗的积蓄。那两年,我从人均 100 的饭店吃到过人均 500 的馆子,也吃到过号称这个城市最好的自助和日料。但每次吃完,给我带来的享受都远远不如那一个个傍晚的烧烤摊。
记得那个时候,在她们学校的食堂吃完午饭,困意来袭,要么去自习室趴一会儿,要么去她们学校小花园的长凳上,我靠在她的腿上,能足足睡一个小时。当时的我就没有考虑过,这个姑娘,我爱的姑娘,怎么度过这一个小时。
PS:这是分手以后有一天晚上写的。现已和好,下周结婚。就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