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关于处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学籍的通知》,对因超过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59名博士生,予以取消学籍。
因超最长学习时限,59名博士被取消学籍《通知》称,2020年07月08日,经过经济管理学院第十六届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并根据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关于全面清理超期研究生学籍的通知》(研通〔2020〕35号)和《北京交通大学关于2020年清理超期博士研究生学籍的补充通知》形成以下决议:
1. 以下59名博士生,因超过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予以取消学籍。
2. 2011级及2012级博士生,如未在2021年01月01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予以取消学籍。
3. 2013级及以后各年级博士生,如在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6年内未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将分批作退学处理。
申请延期条件从同日发布的《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0年全面清理超期研究生学籍的实施细则》来看,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凡截止至2020年7月份学籍超过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取得学位的同学都要按此执行。
该细则中提出的申请延期的条件包括了如下几种:
1. 2010级及之前的博士研究生,已在2020年7月8日第十六届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予以取消学籍。存在以下条件者,可按下述要求执行。
(1)符合申请结业证书的同学,按要求申请结业证书。
(2)因疫情原因,特允许予以取消学籍的博士研究生,达到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全部学术成果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已经完成并通过预答辩者,须半年内完成毕业答辩(至2020年12月)。
2. 2012级及之前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基本条件是:达到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全部学术成果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已经完成并通过预答辩。须半年内完成毕业答辩(至2021年1月)。
3. 2013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基本条件是:至少满足3项学术成果要求中的2项,博士学位论文已经成稿。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1年(至2021年6月)。
4. 2014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基本条件是:至少满足3项学术成果要求中的1项,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架构和基本内容。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1年。
5. 超期硕士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基本条件是:学生申请,导师同意,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半年。
没有达到上述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处理方式为:转硕、按结业处理、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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