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363年前的科举舞弊案:行贿考生流放千里,20名考官人头落地

由 乌雅竹雨 发布于 经典

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江南乡试过后,大批文人士子沿江追着考官的船投掷砖瓦。民间舆论哗然,朝野为之震动,皇帝下旨彻查,雷霆手段处置,此即为“丁酉江南乡试案”。
主考官、副主考官就地正法,同考官18人全部处以绞刑。
所有中举的考生全部进行复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并有带刀侍卫林立两旁。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取消举人资格。
负责审理此次舞弊案的官员,因疏忽案情受到处分。对于舞弊的考生,杖40大板,判其家产充公,判其与父母兄弟妻儿千里流放。
1.
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江南地区的一次“大考”,选择在江宁(今南京)举行。
就在几个月前,顺天的科考场刚炸了个大雷:考官贪财纳贿,收了白银3000两,公然在考场内翻阅试卷以决定“录取名单”,引得考生集体到文庙“哭庙”。顺治帝震怒,下令彻查之后,将涉案7人斩立决。
有了顺天考场这样的前车之鉴,顺治对江南乡试尤为重视。在委任方猷、钱开宗为江南乡试的主、副考官时,还曾将两人拉去耳提面命了一番,又派出18名同考官共赴江南。
然而,在真金白银的诱惑下,什么公平公正,什么秉公职守,都成了光秃秃的口号。
乡试放榜之日,江南一片哗然。目不识丁者高居皇榜,真才实学者名落孙山。愤怒异常的士子们拦住考官怒骂,又沿江追着方猷与钱开宗的船,不断投掷砖瓦。
落选的才子们,在考场门口贴上了“大字报”,讽刺着黑暗的考场舞弊,讥笑那些靠着行贿而金榜题名的中举者。甚者,还有将此次考场舞弊写成“段子”刊行。
2.
纸包不住火,江南乡试舞弊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迅速传至京师。江南同考官被考生羞辱一事,也被朝中御史参奏了一本。
顺治看了奏折,极为震怒,立即将主考官方猷、副主考官钱开宗与其余18名同考官革职查办。又命各州府出动人马,将那些参与江南乡试的举子们“请”至京城。
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初,顺治在京城亲自主持江南乡试的复试,由一众带刀侍卫监考。天子威严在上,刀锋寒气在侧,这些举人中免不了有“战栗而不能握笔者”。
成绩优异者,准许参加殿试。成绩合格者,准许参加会试。成绩不合格者,罚停会试。狗屁不通者,当即革去举人。
不久,江南乡试舞弊案结。主考官方猷、副主考官钱开宗2人斩立决,18名同考官或因参与舞弊,或因知情不报,全部处以绞刑。负责审理此案的刑部尚书、刑部侍郎等人也因“官官相护”而受到处分。
雷霆手段下,也不免有无辜的举人“躺枪”。如一代诗人吴兆骞,被仇家诬陷为舞弊,在复试时遭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未能终卷”,除名、挨板子、流放。
3.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选官制度。自隋唐时期推行以来,一直都是历朝历代的“教育根基”。顺治以雷霆手段处置科举舞弊,是极为必要的。
如若放任不管,任由科举舞弊成风,则与卖官鬻爵无异。这些能力欠缺,靠着贿赂考官以谋上位的举人如果受到提拔,势必会弄得官场乌烟瘴气。
顺治在位时,清王朝也才入关不久。如若开国之初就搞得法纪崩坏,弄得民怨沸腾,势必会从根本上动摇清王朝的根基。顺治这一手做的极为漂亮,既整治了官场的“官官相护”,也肃清了科举场中的不良风气。
4.
教育,较之科技发展、军事国防都更为重要,因为这是一个国家的根基所在。
教育质量的高低,决定了未来的国家人才能力高低。教育风气的好坏,决定了未来的国家发展方向正反。
教育强,则少年强,少年强,则国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大浪淘沙始见金,有了公平公正的教育,才能真正挖掘出可塑之才,才能培养出真正的社会精英与国家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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