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日语考生填报志愿被“公共外语为英语”所误导,责任谁来负?
高考不易,志愿填报更重要。稍有不慎,就可能落得心有遗憾。
这不,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向浙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难”,说自己的高考志愿被误导,要求“保留成绩,明年再报”。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考生说,自己是2021参加高考,考的是日语,希望大学可以继续修读日语。
自己原来计划是报考杭州师范大学,但其招生简章上说“本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这名考生同学也比较仔细,向学校招生办打电话询问,校方明确表示“公共外语为英语,不可转成其他语种”。
不得已,考生便放弃了杭师大,改报了上海师范大学。
但是后来,考生偶然得知杭师大实际上开设了日语课,于是觉得自己被“误导了”。并认为这个原因是教育厅对招生简章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应当由教育厅承担责任,要求“保留成绩,明年再报”。
考生说的是否是事实?要求“明年再报”的要求能否实现?
首先,我们要弄清,高考外语是怎么回事。
根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考外语有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种语种。考生可以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成绩通用。
同时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这也就是说,不要说日语考生,只要是高考规定的这6个语种,都是“合法”的,除特殊院校(专业)外,没有语种限。该考生完全可以报考杭州师范大学的。更可以报考杭州师大的日语专业。
其次,我们要弄清,高校的“公共外语”是怎么回事。
作为高等教育,掌握一门外语是一个基本要求。但每个院校情况不同,要求学生掌握哪门外语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院校是英语,也有的是英语或日语或德语。这个“公共外语”课,是所有非外语专业学生都要学习掌握的,毕业时需要考核合格的,很多时候,院校选拔人才也是要用得着的。这是公共外语的含义。
一所院校规定,公共外语为英语,那么英语就是所有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必修课”,毕业或各种活动考核也是考核英语。
根据教育部规定,这名高考日语考生,完全可以报考杭师大日语专业,继续修读日语,只是进入大学后,还要学习公共外语英语,这和其高考日语没有任何的关系。
但是这位考生,没有理解透“公共外语是英语”的含义,其虽然向校方打电话咨询,但根据校方的回应“公共外语为英语,不可转成其他语种”的回答,不难揣测考生的问题是“自己高考是日语,公共外语是否可以修日语。”这显然是不可能,学校不可能为某一个考生将公共外语的英语“转成其他语种”。因此,校方的回答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再次,我们要弄清考生反映的杭师大现在开设日语课是怎么回事。
教育厅调查显示,杭师大现在“面向本校非日语专业学生开设的日语课程”只是“通识选修课”,并非是“公共外语课程”。
而“通识选修课”和“公共外语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通识选修课”是对日语有兴趣的学生可以选择,没有兴趣的可以不选择,选修的学生考核合格,即可拿到一定学分。不选日语的学生可以选修其他课程,一样也可以拿到学分。而无论是选修日语的学生还是选修其他科目的学生,公共外语课的英语却是要必学的。
总而言之,该考生填报志愿时,因“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一项而没有报考杭师大,不是招生简章误导了他(她),而是他(她)没有读懂招生简章的含义。
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37条,关于考生志愿的填报中明确规定:“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综上:这名考生,没有读懂招生简章的含义,尽管向校方作了咨询,仍是没有弄懂,因此,属于本人“疏漏、失误”,造成的后果,理由本人承担,和杭师大和教育厅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另外,根据网上发布的“2021全国师范大学最新排名”,上海师范大学排名第10,是“全国高水平大学”而杭州师范大学仅排名23,是“区域一流大学”,平湖一柱实在不明白,这名考生何故宁愿“晚入学一年进杭师”而要放弃排名靠前的上海师范大学呢?
平湖一柱还有一点不明白,如果说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没有弄清楚“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的含义,现在进入大学学习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弄清楚这个概念吗?如果已经弄清楚了,是谁“误导”了自己,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负?作为当代大学生,也应该不难分清吧?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