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热播的《大秦赋》中,有一个叫做“宁腾”的人成为了灭韩的关键人物。
在剧中,他本来是公子韩非的侍从,后来被秦国姚贾策反,成为了秦国在韩国的间谍,并且成功助秦国灭了韩国,是和赵相郭开同样性质的人物。
但是,历史记载中,为秦国灭掉韩国的是一个被称为“内史腾”的人,他和《大秦赋》中的“宁腾”是同一个人吗?
“内史腾”何许人也?在两次灭国大战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
这个“内史腾”在秦国甚至秦朝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参与了当时非常多的重大事件,且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但很遗憾的是,我们今天能看到的史料中,只有这个名字以及他的些许事迹。
“内史腾”姓氏为何,生于何年,死于何时又葬于何处等等信息,目前都不可考。《大秦赋》中所说的“宁腾”实际上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并不是真正的“内史腾”。
在秦国,“内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官职,文书订立,法令施行,以及爵位废置、君王诏命,都在其工作范畴之内。
而这位名字是“腾”的官员,因为担任了“内史”一职,所以在史书中被称作“内史腾”。
但有趣的是,这样一位重臣,和《大秦赋》中说的一样,确实是从韩国投降来的。
《史记·始皇本纪》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十六年九月,发卒受地韩南阳假守腾……十七年,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以其地为郡,命曰颍川。”
是说,秦王政16年9月,秦国从韩国手中接收了“南阳”这块地方,而当时驻守南阳的是南阳假守腾。假守一职并不是正牌的地方官,而是被派去临时掌管该地的最高领导。
可以看到,这个时候“腾”的官职还是韩国的南阳假守。但是第二年,就出现了“内史腾”的说法。说明这位曾经的韩将已经变为了秦将,并且还领军灭了韩国。
从这一段文字中也可以看到,“内史腾”在韩国是备受重视的,而到了秦国也得到了一众秦臣的信任,将灭国的首功都交给了这位从韩国来降的将领。
而“内史腾”也不负众望,在秦王政16年的时候,投降秦国,并为秦国继续治理南阳;第二年便出师灭韩,行事雷厉风行,灭国之战打得异常干脆,可见其军事指挥能力出众。
南阳是韩国重镇,驻扎的也是韩国精锐,所以内史腾的投降不是自己来的,他带来的还有大量韩军,灭韩之战的主力也就是这一批人,可见内史腾的治军确有一套。
灭韩之后,内史腾被调离了韩国境内,奉命筹备另一场灭国大战,其地点就是南郡,也是曾经的“郢都”。
楚怀王被扣留在秦国之后,继位的就是楚顷襄王,他背弃了与秦的盟约,想要合纵攻秦。
所以,从公元前280年开始,秦昭襄王连续四年出兵伐楚,领军主将就是白起。
公元前278年,白起打了一场精彩的“鄢郢之战”,攻下了楚国的都城“郢都”,使得其被迫迁徙到了“陈”地。而之前的“郢都”就变成了秦国的南郡。
所以,南郡这个地区曾经作为楚国的中心,对于整个楚国都有着牵制作用,这里是伐楚的大本营,而
内史腾就是作为先遣人员,被派来管理这个大本营的。
只不过,这次内史腾并没有作为领军大将,而是成为了后勤主管,奉命经营南郡,为前线作战的王翦、蒙武大军提供后援支持。
这同样也是一个非常艰巨且重要的任务,而内史腾做得极好,这也使得其治国理政的才能被发掘出来了。
因为“内史”一职工作地点在咸阳,“腾”担任“内史”是在回到咸阳之后了,这时候的“腾”还只是南郡郡守。只不过史书为了叙述统一、方便,就全都用其主要官职来称呼。
那么,“内史腾”在治国理政上有何贡献呢?
“内史腾”对于“吏治”有很深的研究,对秦国影响深远
“内史腾”在南阳的时候就曾经继续为秦国治理该地,后来调任南郡,为王翦、蒙武等大军提供了稳定的后方。
内史腾在南郡的这段时间,他发布了大量对于“吏治”的规章。
1975年,从先秦古墓中发掘出了大量的竹简,即云梦睡虎地秦简,据说墓主人是一个名为“喜”的小吏。
在整理了这些竹简后,关于秦国吏治方方面面的认知都有了很大的补充,非常详实,甚至具体到了记录流产、外伤检验、环境保护、办案流程等等具体的细节。
在整理出的《语书》一文中,开篇是这样写的:
“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
说得很明确,这就是“内史腾”对南郡辖区内各级官吏的教导。这部作品讲述了民的重要性,希望“吏”在治民之时要采取正确的方法,要各级官吏一定要明晓秦国律法,即要有过硬的职业素养。
同时,内史腾还对官吏提出了很多要求,告诫他们什么样的是良吏,什么样的是恶吏,并使得下辖官吏充分认识到恶吏对于家国的负面影响。
而在《为吏之道》中,更是详尽指出,如何才能做一个“良吏”。
这是一篇专门讲述“吏治”的文章,可以看到秦国对于“吏治”的重视程度,甚至将这些基层人员当做了“国本”,只要这些人能成为“良吏”,那么社会必然长治久安。
它甚至也打破了秦“暴虐”、“苛政”等印象,通过这样的细则能发现,内史腾等人治理国家并不是完全依靠法家,而是以法为主,儒道等学说都兼而用之。
比如说,在《为吏之道》中就明确地指出了“五善”、“五失”。其中的“五善”大概的内容就是忠信、廉洁、公正、善心以及勤劳,而“五失”就是一些具体的如贪墨、倨傲、不公等等恶行。
内史腾在这篇文章中从抽象的“良吏”概念到具体措施,几乎都描述地非常详尽。
最为重要的是,他也明确指出,秦所设定的律法不是为了惩戒犯了错误的人,而是为了通过律法的禁止作用,使得民风淳朴,人人向善。
即律法的根本目的不是惩恶,而是扬善;虽然具有强制性,但更重视教化功用。
内史腾在南郡的时间应该并不长,但其影响力却异常深远,以至于如“喜”这等小吏都要将其所撰写的“准则”放在墓葬中,这要么是认为这些内容极为珍贵,要么是平日里经常需要用到的事物。
内史腾在秦国统一之后回到了国都咸阳,正式担任“内史”一职,管理国都的具体事务。
从这些流传下来的史料来看,内史腾最少参与过两次灭国之战,一次作为主将,还是灭国首功,另一次是作为后方保障,地位同样重要;而他还参与了秦国“吏治”的完善,为“以吏为师”的秦国制定了非常详尽的方略。
然而,这位堪称“重臣”的内史腾却在后来的史书中缺乏记载,这也是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情。
要么是真的因为战乱等缘由,导致史料有缺,要么就可能是汉代人对于秦朝的偏见,使得他们有意忽略了这位重视“吏治”的降秦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