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疫苗接种有新要求
8月24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看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更新了针对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三份方案均对新冠疫苗接种提出了要求。
《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指出,开学前,高校要全面摸查、准确动态掌握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尤其是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以及近期行程等信息。要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在“开学准备”中的保障工作要求中指出,应接尽接,做好疫苗接种。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做好适龄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合理规划接种进度。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制定疫苗接种工作指引,分批稳妥有序推进,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工作。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则指出,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开学后,也要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此前,全国多地已经启动12岁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北京为例,按照国家整体部署,北京市7月20日全面启动12岁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在京年满12周岁人群,含在校学生及非在校适龄人群。之后,北京市将结合疫情形势、防控需求、人群特点等情况,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开展3岁至11岁人群的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