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权终于来了家长们注意,最严厉惩戒是开除
教育惩戒权终于要来了。去年,中央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提及,相关部门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征求意见稿》对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权的时候应该把握的分寸,另外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介绍,将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
同时也解决了当前一些学校一些老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放任管理。没有很好履行教师育人的职责。因为按照我国的《教育法》,《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和老师都有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的职责。对于学生的惩戒,按照惩戒轻重程度不同,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三种情况,并且还规定了教师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
在部分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的另一面,的确也存在着随意处罚乃至过度体罚的现象,这也是教育惩戒在现实中易遭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细则有必要规范好教育惩戒权的边界、标准及程序,形成一套让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共同知晓的教育规则。家长也可以通过惩戒细则去判断教师教育学生是否得当,可以避免造成家校之间的矛盾。
这些都会通过下一步实施细则的制定,得以妥善解决。最后小编觉得,中国历来有严师出高徒的说法,就像在部队一样,百炼成钢,但严师必须要有尺度达到给与学生警醒,并非伤害。教育惩戒权的制定,体现了”戒尺“既会有温度也会有刻度。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