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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炎出此“大招”,原为家族着想,却埋下八王之乱的伏笔!

由 费玉荣 发布于 经典

曹魏立国不到五十年而亡,遂使西晋王朝吸取经验,认为分封制是保证皇朝长治久安的方式之一,加上司马炎想以封王作为对宗室成员的补偿,于是西晋泰始元年(265年),便分封了司马孚、司马攸、司马辅、司马泰等27人为王,以郡为国。并以封邑户数分为三等:
>“邑二万户为大国……邑万户为次国……五千户为小国。”
在实际分封过程中,还是与规定情况有所出入。封邑最多的安平王司马孚,达到四万户;其次是平原王司马干,达到一万一千三百户;最少的是司马斌,一千七百户。
(一)西晋封王与西汉有本质上的区别
西汉初年分封的诸侯王国是相对于朝廷的局部性小政权,所有的行政组织与名义都与朝廷一样,只是地位略低,规模较小,但西晋的分封则是一种名称不一样的地方行政制度,并不具备任何中心制度的性质。
晋朝的封国以郡而置,改郡太守为内史,不设置相与仆。另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封国不置相,其地位自然更加低,与郡的差别更小。
除此之外,西晋与西汉的分封制还有两个具体的差别:
一、西汉初年除吴国外,只有皇子和皇兄弟才受封为同姓王,这一做法在后代形成惯例。这就让第二代皇帝以后,除去世袭诸侯王以外,新封的王只有皇子,而无皇兄,极少违例。
二、汉武帝以后,王国的封地只有一郡,同样成为定制。
但这两条规则为被西晋所继承。晋武帝司马炎封王27人,没有一个是皇子,除皇弟3人外,其余24人都是司马懿的兄弟子孙。因此,这些诸侯王又被称为宗王或宗室王。
(二)西晋大封宗室王的原因
第一,以此来巩固“磐石之宗”,以便拱卫皇权,这是当时的普遍认知。在无皇子可封王的情况下,宗室王被看成是遏制异姓势力的可靠力量。
第二,西晋情况特殊。司马氏代魏的工作,早在司马懿和司马师、司马昭等人手里已经基本完成,司马懿的众多子弟在此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司马炎不过是顺手牵羊,做了个现成的皇帝而已。
因此,司马炎不得不以封王的形式来酬谢其叔祖、叔父等人。
(三)司马炎分封诸王的失误
分封宗室王是司马炎的失误,因为这些人与皇帝的关系过于疏远,实际上已经很难起到拱卫皇室的作用。
但这还是小问题,因为当时封国的地盘比较小,宗王既不就国,也不掌握地方政权。除司马孚外,大国户数也不过二万户,仅相当于一个大县,而且税收所入,宗王只食三分之一,财力也算不上雄厚。
司马炎的大错之处,在于后来令宗王出镇,也就是任用宗王为重要州的都督。原本这样做只是一个安抚性的措施。因为从泰始分封以来,宗室王虽能对异性势力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他们与皇权的矛盾已经开始凸显,司马炎一边分封皇子与他们相互制衡,另一方面又在政治上排挤他们,令宗王离京就国。
当时离京就国被视作苦差事,皇子王都不愿意就国。为了缓和就国宗王的不满情绪,只得采用增加食邑,以及“国皆置军”,并且“使军国各随方面为都督”等措施来安抚。但是,这些措施却把宗王的地位与执掌军事的权利结合起来,形成一股能与朝廷对抗的力量。
西晋时,全国设有大约二十个州,作为郡国以上的一级行政区,重要的州又设置作为军事长官的都督,有的都督负责数州的军事,权限很大。出任都督的宗王既掌握军权,又干涉民政,割据一方,同时还觊觎帝位,图谋不轨。
司马炎晚年已经深感问题的严重性,急需采取措施以应对。
措施只有一个,那就是提高皇子王的地位与权力,以此制衡宗室王,这是西汉贾谊提出的以亲制疏之策。具体措施有两条:
一是令皇子王就国,各统一方,出任都督,以分宗王都督的权势;
二是扩大皇子封国的疆域,增加他们的封邑。这一条打破了汉武帝以来的以郡为国的惯例,如成都王国有蜀郡、广汉、汶山、犍为四郡,食十万户;吴国有丹阳、吴郡与吴兴三郡,食八万户;豫章国、淮南国、长沙国、楚国也有二三郡之地,食五万户。
比起宗室王只有一郡之地,大国食邑两万户、小国食邑五千户的待遇,可谓圣眷优隆。司马炎在临终前做出这样的安排,是想皇子王能形成一股强势力量,以此与宗室王对抗,但这个愿景还是破灭了。
因为皇子王同样有争夺权力与皇位的野心,结果是一害未去,一害又来。皇子王与宗室王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终于在晋惠帝与贾南风当政期间,酿成了“八王之乱”。
这场战乱使中原地区遭到很大的破坏,并引发长期的动荡。最后,皇子王集团、宗室王集团以及西晋王朝同归于尽,只留下司马懿的曾孙,宗室王系统的司马睿到江东建立偏安一隅的东晋政权。北边则长期陷入五胡十六国的动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