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4月27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兰州学院作罢,建议与中科院合作创建高水平的兰州科技大学”的留言,甘肃省教育厅回复称,省教育厅于近期正式致函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请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就此设想与中国科学院进行沟通衔接。
网民3月29日在人民网向甘肃省委书记留言,建议与中科院合作新建高水平高校。其称,从2018年开始筹建的国科大兰州学院已因为教育部“不鼓励不支持高校跨省异地办学”原因而作罢。甘肃省能否参照上海科技大学(中科院与上海市合作建设)、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中科院与深圳市合作建设)模式,与中科院合作,依托中科院在兰部分科研院所教育资源,创建高水平的兰州科技大学,并将学校创建列入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或中期调整规划当中,以补充甘肃省高质量高等教育资源,造福2500万甘肃人民。
甘肃省教育厅4月27日回复称,网民在人民网留言,咨询与中科院合作新建高水平高校建设规划的问题。收到留言后,我厅高度重视,现就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甘肃省教育厅及时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进行了沟通,反馈网民的留言内容,兰州分院答复此设想需与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进一步沟通。省教育厅于近期正式致函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请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就此设想与中国科学院进行沟通衔接,提出具体意见后正式反馈省教育厅。具体进展情况,网民可及时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进行了解。
此前报道,甘肃省教育厅3月16日在人民网答复网友时候表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2021〕76号),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从严控制高校异地办校,不鼓励不支持高校跨省开展异地办学,“就中国科学院大学兰州分院办学情况,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部门专题赴教育部当面沟通,教育部明确反馈中国科学院大学兰州分院属中国科学院大学异地办校,不支持也不鼓励异地办校区” 。
2018年12月,兰州多家媒体援引榆中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榆中发布”的消息报道:2018年12月20日,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在兰院属各单位筹建中国科学院大学兰州学院来榆中实地考察,并就选址、办学等相关事宜同市县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
甘肃省人民政府2021年2月公开发布《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及:“建立各级政府、科研单位和企业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机制,促进政产学研紧密合作,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兰州学院建设” 。
不过,几个月后,教育部于2021年7月28日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明确规定:“从严控制高校异地办学。不鼓励、不支持高校跨省开展异地办学,特别是严控部委所属高校、中西部高校在东部地区跨省开展异地办学,原则上不审批设立跨省异地校区。”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