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桩奇案,寡妇离奇身亡,少爷斩首示众,二十年后才真相大白
清道光十九年(公元1839年),湖北荆州府监利县下辖的一个小村子里发生了一桩人命案子。一天清晨,保长刘廷辉到村里的孙寡妇家收税,刚一进门就发现孙寡妇家门户洞开,保长站在院中连喊三声孙寡妇,却不见孙寡妇出来见面。刘廷辉心中疑惑,走进里屋一看发现孙寡妇躺在床上已经死去,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瞪着房门。孙寡妇死不瞑目,让人不寒而栗。刘廷辉心中惊讶不已,立刻赶往县衙上报案子。
时任监利县令的是进士赵静山(德辄),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高中进士,先后被委任为光化知县、汉川知县。赵静山四年之内连续调任三地知县,可见上司对其颇为看重。赵静山刚一上任就遇到了这桩案子,故而对此十分重视,立刻带着衙役仵作来到了命案现场。
孙寡妇家距离县城十余里,赵知县等人抵达现场时,孙寡妇家里早已挤满了围观的村民。进入卧室之中,发现孙寡妇倒在床上,全身上下不着衣裤。孙寡妇三十多岁,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守寡在家,靠帮人绣衣服鞋袜为生。孙寡妇胸口插着一把尖刀,刀尖深入体内扎破心脏,刀柄之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她的右手握着一条发辫,发辫被齐根割下,割掉发辫的刀应该就是插在胸口的那把。从现场情况来看,孙寡妇家中一切陈设照旧,没有任何财物丢失,可见这并非是一桩劫财杀人案。
赵知县将发辫拿在手里仔细查看,发现发辫通体漆黑而锃亮,发梢上扎着一根红绳。这样的发辫应该是年轻男子所有,作案者当是一名年轻人。孙寡妇胸口的那把凶刀,乃当时流行的一种仿珐琅绘饰的短刀,这种短刀一般有雌雄两把。雄刀之上绘有双鱼花纹图,雌刀之上绘有蜜蜂扑花图,刀柄一般为白铜打造,刀身为生铁打造,此刀锋利但柔韧性不够,在使用时容易折断。命案现场这把刀上刻着双鱼花纹,显然是一把雄的。赵知县觉得此案蹊跷,凶手既然能杀死孙寡妇,为何要留下发辫?这不是给人留下证据吗?赵知县决定从发辫着手调查。
自清军入关以来,中原男子无论士农工商,都必须剃头留辫。早期的辫子为“金钱鼠尾”,晚期的发辫有了更大的改变,脑袋上的头发可以保留更多。发辫是认同的象征,统治者为压制民众服从统治,颁布了残酷的“剃发令”。当时最著名的就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一个男子如果没有了发辫,就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和尚和秃头的人要经地保统计报备给官府,其余人员则不允许私自剪发。发辫如此重要,但也避免不了会被弄断,因此便有了专门的假发店,只要花上20文钱就能买到一根发辫。赵知县从发辫入手,让衙役去调查县里卖发辫的店铺,从买发辫的人着手查起,能够迅速锁定嫌疑人。
不到半天时间,衙役果然查到了有一个叫王骏的人买过发辫。王骏字定邦,年纪十八九岁,乃城中一破落地主家的少爷,王骏长得眉清目秀,却胸无大志只会吃喝玩乐,整日里不是舞刀弄枪就是粘花惹草,身边有一群狐朋狗友为伴,渐渐沦为一个纨绔子弟。王骏与孙寡妇关系密切,邻居时常看到他大半夜进入孙寡妇家,第二天一大早又偷偷摸摸从孙寡妇家里出来。种种迹象表明,王骏有很大的作案嫌疑。衙役们到处搜捕王骏,最后在一个朋友的家里逮住了他,并将他押往县衙审问。
在县衙大堂上,赵知县审问王骏为何杀死孙寡妇,他与孙寡妇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王骏听了赵知县的审问,始终摇头不肯说一句话。赵知县让人拿掉王骏的帽子,发现他的发辫果然是一根假发。经过现场比对,孙寡妇手里的那根发辫就是他的。再检查王骏的舌头,发现他的嘴里满是血泡,舌头已经坏死了。赵知县提审了王骏的邻居,邻居们都说王骏的舌头很有可能是赌输了钱被人毒哑了,不久前王骏赌输了钱,还辱骂了赢钱的人,赢钱的人也是个强悍的角色,威胁说要弄废王骏的舌头,在场众人的反复劝解才作罢。
赵知县让衙役到王骏家搜查,从王骏家里搜出一把蜜蜂扑花图的雌刀来,两把刀进行对比后确定是一对。雌雄双刀都在,王骏又是一个
“喇虎”
,“喇虎”就是当地对无赖青皮的俗称,这种人一般不受人待见。赵知县让王骏写字承认罪行,王骏不肯承认。赵知县让衙役杖责王骏,打板子、上夹棍、夹手指,王骏被打得昏死过去几次,又用冷水浇醒继续拷掠。王骏忍受不住,最终在口供上签字画押,承认杀死了孙寡妇。
王骏承认杀人,有画押的口供为证,又有雌雄双刀、发辫为证,又有邻居的证词为证。王骏这种人属于人人讨厌的对象,邻居们平日里少不了被他欺负,恨不得他马上被斩首,于是纷纷指证王骏杀死了孙寡妇,王骏于是被判为斩首。案卷呈报上府衙、巡抚和刑部复核后,上级复核照例执行。道光十九年(1839年)秋,王骏被斩首示众。王骏被杀之后,人们渐渐淡忘了此事。
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春,监利县境内发生一起盗窃案,一伙强盗打劫了一户有钱人家。衙役赶往现场缉盗,捕获了三个盗贼。县令一番严刑拷打之后,其中有两个强盗供出了一桩旧案来,这一桩旧案也彻底揭开了
孙寡妇被杀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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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监利县城郊有一户人家姓楚,户主娶妻孙秋红。孙秋红年仅十八岁,长得明眸皓齿,肤白貌美,深得村民们称道。城中无赖秀才王骏早就对孙秋红垂涎不已,奈何没有机会下手。孙秋红嫁入楚家后,王骏等一群无赖经常到楚家门口窥探,图谋不轨。王骏惦记着孙秋红,钻头觅缝寻找机会,最终他找到了一个办法。
经过仔细观察,王骏发现孙秋红经常去孙寡妇家里请教刺绣。王骏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便想方设法接近孙寡妇。王骏是翩翩少年,又舍得花钱给孙寡妇买东西,孙寡妇是个半老徐娘,孤单一人实在清苦,自然禁不住王骏的诱惑,二人很快花前月下勾搭在了一起。
王骏时常出入孙寡妇家,二人无话不说,关系亲密无间。王骏将内心的想法告诉孙寡妇,请求孙寡妇帮忙设局祸害孙秋红。孙寡妇起初不答应,怒斥王骏吃着碗里的还惦记着锅里的,骂他贪得无厌。王骏跪在孙寡妇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发誓说一辈子只爱孙寡妇一个,只要他能满足他这个小小的心愿,他就永远忘了孙秋红。王骏一边哭诉一边央求,孙寡妇禁不住王骏多次央求,答应帮助他害人。
道光十九年(公元1839年)春,王骏从邻县游医王友潜手中买来一包麻醉药香,这种麻醉药香非常神秘怪诞,据说是以人的枯骨为主要原料,掺和一些西洋药粉制作而成,能够致人麻醉。这种神秘的药物被官府定为禁物,只有江湖游医和盗匪手中能买到一些,王骏花了不少精力和钱财才弄到这包麻醉药粉。王骏弄到药香之后,把自己的毒计全盘说出,孙寡妇将信将疑,不过最后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
那一天,王骏瞅准孙秋红的丈夫楚某出门,让孙寡妇将孙秋红请到自己家里一起做刺绣。刺绣做到一半,孙寡妇借口出门买针线和水果点心,让孙秋红在家里等她回来。孙秋红并不怀疑,任由孙寡妇出门而去。孙寡妇出门后从外面悄悄把门窗关闭,早就等候在外的王骏把闷药燃烧扇进房间里去。孙秋红在屋里闻到闷烟,很快就被迷倒了。王骏见机会已到,打开门窗将迷烟散尽后再进入房中。孙秋红手脚不能动弹,但心里明白自己中了毒,只得任由王骏摆布。王骏将孙秋红糟蹋后,穿上衣服匆匆逃离了孙寡妇家。
两个时辰后,孙秋红从昏迷中醒来。孙秋红深知上了孙寡妇和王骏的当,将孙寡妇家里的锅碗瓢盆砸得稀烂,孙寡妇见孙秋红怒砸家里的器物,知道自己理亏的她不敢出来干涉,任由孙秋红怒砸东西。孙秋红回家之后,心情变得抑郁起来,她想自杀以死明志,又觉得这样死去反而便宜了孙寡妇和王骏两个恶人。若要报复孙寡妇和王骏,自己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如何杀得了他们呢?孙秋红越想越气,心情郁结难以排解,人也变得消瘦了不少。
一个多月后,孙秋红的父亲来探望女儿,父亲见女儿心情郁结,面容憔悴了不少,于是问女儿为何事烦恼。孙秋红见到父亲,把一肚子的委屈都说给了父亲听。父亲听后,气得恨不得杀了王骏和孙寡妇两个人。孙秋红的父亲是个刑名师爷,在当地办过很多案子,父亲见女儿如此被人羞辱欺负,定下了一条报复的计策来。
数日之后,孙秋红的心情变得好了起来,而且打扮得花枝招展上门找孙寡妇聊天。孙秋红说当初是自己意气用事,如今却想通了,王骏年轻英俊跟了他没什么不好。孙秋红恳请孙寡妇为她约王骏前来赴会,事成之后会好好报答孙寡妇。孙寡妇见孙秋红开窍,乐得心里开了花,当即答应了下来。
一天晚上,王骏带着礼物来到孙寡妇家里,孙秋红早已经打扮得花枝招展在房中等候,她还让孙寡妇置办了一桌酒菜。王骏进屋之后,递上一件金首饰给孙秋红赔罪,直言当初太过鲁莽。孙秋红连忙说王公子太客气了,当初是她不对,砸坏了孙寡妇家里的锅瓢碗盏,应该是她向孙寡妇道歉才对。三个人彼此倾心道歉,气氛瞬间变得热烈起来。一顿寒暄之后,孙寡妇识趣地离开了房间,悄悄带上门就出去了。
孙寡妇走后,孙秋红端起桌子上的一杯酒含在嘴里,然后嘴对嘴送入王骏口中。王骏毫不犹疑地喝下了这杯酒,只觉得这杯酒极为热烈,喝下去后咽喉和舌头像火烧一般。片刻之后,王骏伸手抱住孙秋红亲吻,却发现自己开始醉了。王骏平时酒量很大,为何今天一杯酒就醉了呢?就在王骏思考之时,两个蒙面大汉持刀闯入了房中。
两个大汉将王骏绑住,搜走了他身上的一把刀,又割掉了他的辫子。就在大汉们坐下来喝酒,准备吃足喝饱再杀人时,孙秋红偷偷解开了王骏身上的绳子,叫他赶紧逃跑。王骏一口气跑出了孙寡妇家,他沿着街道一路狂奔,汗水很快湿透了衣服。
另一方面,孙寡妇走出屋子后回到了自己的房中,独自坐在床上绣花。不多久门外传来敲门声,孙寡妇以为是王骏来叫她,于是欣然开门。两个穿黑衣服的汉子迅速闯入房中,孙寡妇还未来得及喊叫就被捆住手脚堵住了嘴巴,又用王骏的那条辫子将她的手缠住。随后他们糟蹋了孙寡妇,并用王骏的刀杀死了孙寡妇。
王骏一路奔逃,他来不及管屋里的两个女人,只顾着自己逃命。他不敢去县衙报案,因为一旦报案他与女人们的丑事也就瞒不住了,眼下最好的办法是逃到朋友家里,找认识的狐朋狗友来救人。王骏一边跑一边觉得喉咙如火烧一般难受,他跑到一个朋友家里,冲进厨房里喝了一大瓢冷水。王骏喝下冷水,顿时觉得喉咙不再那么火辣辣地热了。
当天晚上,王骏原本想返回去救人,他的朋友却不愿意去冒险。朋友说那两个女人与王骏不过是露水夫妻而已,犯不着为了她们去白白送命。若要回去救人,明天等兄弟伙们聚齐了再一起去。王骏思考了一番,觉得朋友说得有理,就在朋友家歇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王骏到辫子店买了一根假发辫,当他准备返回朋友家时,却发现舌头变得很麻,再试着说话时发现嘴巴已经不能言语。王骏心中大惊,不知自己为何变成了这个样子。他赶紧跑回朋友家去,让朋友去请郎中来救他。王骏的朋友出门后,在半路上被衙役截住,王骏随后被捕。不久之后,赵知县按口供和相关证据将他判处斩首,王骏身首异处。
王骏被斩,此案似乎到此结案了,殊不知这一切都是孙秋红及其父亲的计谋。原来,孙秋红之父在得知女儿受辱之后,与女儿一起设下了报仇的计策。王骏口中喝下的其实是一杯掺了哑药的毒酒,那两个大汉也是孙秋红之父雇来的。二人来到孙寡妇家割下王骏的发辫,并故意将他放走,就是想嫁祸给他。王骏喝了有哑药的酒,一路奔逃出汗又喝了一瓢冷水,这些都加剧了毒药的发作。在大堂之上,已经被毒哑了的王骏有口难言,又平时恶行累累,最终自食恶果,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两个盗贼说出了这一桩案子的真相,新任县令立刻提审孙秋红父女。父女二人在堂上不肯承认,两个盗贼空口无凭,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新任县令虽然怀疑此案是孙家父女所为,但也不能定案,最终只得将孙家父母释放,两个盗贼被判处十五年徒刑。
二十年后,孙秋红之父去世,人们在查阅他生前所著的刑名师爷案例中,发现了这桩离奇的案子。虽然孙秋红之父隐去了当事人的姓名,但记录的内容却与当初两个盗贼所供述的一致。由此证明了此案的确是孙家父女二人所为,孙家父女二人设计杀死了孙寡妇和王骏,这种奇妙的报复杀人手段,也是相当罕见。
此案是一桩记录在案的奇案,案子是二十年后真相才被人们知晓。从此案来看,孙家父女以暴制暴严惩恶徒,虽然大仇得报,但手段却过于残忍。按照《大清律例·刑律·命案》规定,孙家父女这种做法属于“故杀”,也就是故意杀人罪,按照律法规定是斩监候。孙家父女不肯承认杀人,最后县令只得将他们释放,作为刑名师爷的父亲已经把所有漏洞都堵住了,自然没有人能抓住他们的把柄。
此案告诫后人:
人不可为一己私欲害人,自认为能掌控一切的人,到最后连自己怎么被人掌控也不知道。王骏就是这样的人,也许他到死也不知道是谁要了他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