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应设立(临时)隔离室,以备进行暂时隔离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邱晨辉)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学校要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高校应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高校应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中小学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托幼机构开园前应当对园内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置提醒标识,应当有单独使用的卫生设施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儿童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
至于《技术方案(更新版)》对学校日常管理的具体要求,该负责人表示——
高校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托幼机构要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