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不足60平方米被拒入学”,是“上级部门要求的”?教育公平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图/IC photo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一所小学因其苛刻的入学要求引发质疑。
据报道,菏泽市经开区中达广场等多个小区属于市第一实验小学学区范围内。但多位家长今年8月给孩子在网上报名时,却被退了回来。原因是,他们的房产不符合要求——房子套内面积小于60平方米。对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表示,该学校是自主招生。不过,该校一位负责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则称这一要求是“上级部门要求的”。
8月,菏泽一家长网上给孩子报名申请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入时,却被退了回来,系统上写了“房产不符”几个字。图/潇湘新闻
“房子套内面积小于60平方米不达录取要求”,到底是学校自选动作,还是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没有一个明确答案,而此事的未来走向如何也尚不清楚。但在各地大中小学纷纷开学、“神兽归笼”的背景下,菏泽部分小学生因为房子的面积小而无法入学,显得格外刺目。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国家教育部门对此有明确规定,任何地方及学校都不能打折扣、设障碍、搞门槛。即便是自主招生的学校,也同样承担学区内学生“就近入学”的任务,理应在国家政策的框架下行事,而非自行其是,当然更不能随意改变规则。
毕竟,义务教育属于刚性要求,学校不能借任何理由搞“变通”。实际上,菏泽第一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简章只是强调了本市本辖区户籍以及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等要求,也没有提及“套内面积需要大于60平方米”的约束性条件。这也表明,这一限定很可能属于内部掌握的“规则”,上不得台面。
通过媒体报道得知,2019年7月,当地媒体菏泽日报微信公众号“菏泽快报”曾发布过一篇《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关于招生工作的几项声明》,其中关于“房产”一项提到,所谓“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一般套内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而非小公寓、商业用房、写字楼、储藏室、小阁楼等。”
2019年7月8日,菏泽日报微信公众号“菏泽快报”曾发布《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关于招生工作的几项声明》中,关于“房产”的具体要求。图/菏泽日报微信公众号
且不说这样的规定合不合理,单是从时效上来讲,这也只能代表2019年的招生要求。2021年的招生细则中既然没有如此规定,那就理应视同学校对学区内住宅面积没有规定,那后续就不应该擅作解释,强加门槛。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的这一规定也被不少人视为“嫌贫爱富”,是对低收入阶层的一种精准剔除。其目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后果显然严重:除了增加家长经济负担之外,也将会放大本不该有的教育焦虑。此前,有个别地方孩子入学被要求父母学历,如今又有了住房面积要求,层层负累之下,教育的公平公正又在哪里?
这些年来,国家在治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方面力度很大,收效明显。很多人都熟读孔子的“有教无类”,也对教育公平念兹在兹。但仍有一些地方、一些学校罔顾政策与民意,恣意作为,把本该像阳光和空气一样的教育视为奇货,寻求各种溢价,一再加剧社会焦虑。
教育应是普惠的阳光,教育公平的实现可以借助随机派位等方式,而不能简单粗暴依照家庭住房面积进行取舍,更不能走上“拼爹”、“拼房”邪路。
当然,不排除当地学区内报名生源多于学校计划招生数的情况,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则需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前统筹规划、提升学区房治理能力,才能确保平稳招生、有序分流。毕竟,让每个适龄的孩子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特约评论员 | 龙之朱(媒体人)
编辑 | 李潇潇
校对 |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