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曾犯违宪重罪,为解决此事采取不光彩手段,反倒成就他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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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61年3月4日,白宫前的华盛顿国家广场,一位出身肯塔基州哈丁县清贫农户的中年男子正式宣誓就职,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六任总统,他的名字叫做亚伯拉罕·林肯,是美国历史上首位共和党籍总统,英国《泰晤士报》曾评价其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杰出的总统。
林肯生于公元1809年,父母是英国移民后裔,以种田和打猎为生,家境比较贫苦。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林肯从小就很懂事,常常帮助父母搬柴、提水和干农活。或许是幼年的清贫生活,让林肯无比热衷于读书,他渴望通过从政改变自身及国家命运。林肯就任美国总统后,也确实改变了这个年轻的国家,领导“南北战争”阻止国家分裂,废除“黑奴制”以解放黑人奴隶……
两百年来,人们对他在这些事件中所表现出仁慈、正直与坚强的品质所感染。尽管他出身贫寒,仅仅接受过一些初级教育,尽管他几乎没有出任公职的经验(只当过几年州议员),但凭借他那敏锐的洞察力和卓越的口才,他最终击败对手赢得总统大选。或许正是他身上闪耀着太多无与伦比的光芒,使得林肯不断被后人拔高神化。那么问题来了,“最伟大的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是不是没有缺点呢?答案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甚至还犯下了违宪的重罪。
客观而言,林肯之所以能够备受世人尊崇,除去他领导北方军队阻止南方各州分裂国家的丰功伟绩外,主要就是他坚定不移地废除“黑奴制”。鲜为人知的是,根据相关史料显示,林肯总统起初并非是一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本质上是个不折不扣的白人至上主义者,浓厚的人道主义情怀与他完全不沾边。更有甚者,从某种程度上说,林肯总统并没有阻止“南北战争”,相反他才是挑起内战的元凶,他授意北方军队南下的初衷其实并不是为了解放南方黑奴,而是为了维护国家统一。这些论断看上去不免惊世骇俗,甚至像是在翻案抹黑。然而子渊要说的是,通过史料还原一个真实的林肯之后,我们才更能叹服于林肯总统的伟大之处。
作为美国历史上唯一一场内战,“南北战争”的产生背景及原因已经盖棺定论,无需子渊多言。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关于这场战争,美国宪法中存在着三项密切相关的政治原则。第一,“联邦宪法高于一切法律,各州法律如有抵触应以宪法为准”;第二,“每位公民的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三,“联邦与州、州与州之间均是平等的,各州享有随时退出联邦另组国家的权利”。
“南北战争”的起因,按照教科书的说法,是主张废除奴隶制度的林肯登上总统宝座,南方种植园奴隶主发动叛乱,各蓄奴州纷纷独立,宣布建立美利坚联盟国,以林肯为首的联邦政府遂组建军队进行平乱。在南方人看来,宪法赋予了他们随时退出联邦并独立建国的权利,因此他们始终坚信这场战争的性质是北方人发动的侵略战争。基于此,南方联盟军总司令由“美墨战争”英雄——罗伯特·爱德华·李将军担任。罗伯特·爱德华·李本来是一位坚定的废奴主义者,但是在这位正直的将军看来,废奴与否眼下已经不再重要,领兵反抗北方军队才是“保家卫国”的最正确选择。
虽然联邦政府是以平定南方内乱、维护国家统一为名召集士兵作战的,然而在广大美国人民心中,北方军队的这一行为其实严重违宪。林肯总统要想取得战争胜利,首要任务就是要从道德和现实层面摆脱违宪罪名。经过一番冥思苦想,林肯总统终于“找到了永恒的诉求”,那就是解放黑奴,实现各人种平等。这一旗号从大义上说,是为了人类解放而战,无论在哪个时代和哪个国家,都能牢牢占据道德制高点。从现实意义来看,北方军队一打出“解放黑奴”的旗号,南方各州的千万黑人奴隶再也无心支持奴隶主的独立战争,与南方各州交好的英法两国也不敢再明目张胆地插手介入。
随着战争旗号的转变,北方军队最终轻而易举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之上。虽然战争行为违宪性质丝毫没有改变,上述三条基本原则仍是横亘在林肯政府面前的“三座大山”,不过民心已定,公道自在北方,“南北战争”瞬间从一场邪恶的侵略战争转变成为国家内战。不过林肯取得了战争大义,但他仍时刻被“三座大山”所压迫。此前南方各州明确了黑人奴隶是法律予以保护的“私人财产”,林肯政府要想对黑人奴隶强行解放,那就是对“个人财产”的剥夺,这也严重违背了美国宪法。
再者,美国宪法规定联邦与州地位平等,国会与总统皆无权废除各州自行制定的法律,除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宣告地方州法律违宪,才能通过强制手段予以废除,而这些法律事实上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林肯为推翻“三座大山”并改变自己行为的违宪本质,只剩下一条路可走——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将废除“黑奴制”的主张写入宪法,这样才能顺水推舟地宣布各蓄奴州法律违宪,才能合法地进行平乱战争。宪法修正案一旦通过,南方各州之前合理进行独立的相关条款也会随之废除。因此,林肯必须赶在战争结束前说服国会通过这一修正案,否则当南方各州回归,对议会失去控制和影响力的林肯总统,不但面临被国会弹劾的风险,还可能会被进行战争追责。
公元1864年11月8日,林肯连任,再次当选美国总统,竞选之时他就以立法通过修正案作为自己的执政目标。由于联邦宪法规定,修正案通过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国会(参众两院)议员投票表决方能通过,共和党此前已完全掌控了参议院,问题不算太大。然而众议院的形势却不容乐观,反对此修正案的民主党议员人数恰好超过了三分之一,摆在林肯面前的难题是,他必须争取部分民主党议员的支持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12月6日,林肯发表国情咨文,敦促国会议员通过废奴法案,同时他数次要求时任国务卿威廉·苏厄德、众议员约翰·阿雷等人无论用什么方法也要争取反对者改变立场。
通过一系列强硬的政治手腕与许多见不得光的方法(包括行贿等方式的利诱拉拢),林肯终于促成了美国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废奴法案)的通过,深刻地影响了美国历史。在此之前,美利坚合众国已经有六十多年没有再增添过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彻底让林肯的这场战争成为合法的、正义的、为解放“黑奴”而展开的“美国内战”,战争形势急转直下,南方各州黑人奴隶纷纷倒戈,各地黑人踊跃要求入伍,参加属于自己的这场“解放之战”。北方军兵力大增,很快就取得战争胜利,林肯总统随即专注于战后建设,努力实现其在演讲中的承诺:“要使我们这个国家在上帝的保佑下得到自由的永生,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值得关注的是,林肯总统始终坚持以法律途径而非手中强权来解决问题的行事做法,是他与独裁者是最本质区别,其伟大之处自然不言而喻。联系到当时的时代背景,后人无疑能从林肯总统身上清楚地感受到良知的力量——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对平等的追求、对法律的敬畏。不过也应当承认,由于林肯总统在最后还是依靠战争而非程序正义完成这一切,这项强加于南方各州的宪法修正案事后遭到了激烈反抗,并留下了极为严重的后遗症,林肯本人不仅遇刺身亡,南方各州更是掀起了长达百年的种族隔离。法律虽赋予黑人平等地位,但“高贵的”白人拒绝和他们一起生活工作,这就是所谓的“分离且平等”。
参考资料:
《林肯传》《火的考验:美国内战及重建》《美国南北战争资料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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