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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哥:学校被举报违规补课收费被劝退 举报人信息遭泄露

由 司马盼香 发布于 综合

  学校被举报违规补课收费被劝退 举报人信息遭泄露

  2017-09-23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武汉9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朱娟娟)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高中生刘文展举报学校违规补课收费被劝退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刘文展质疑“举报人信息缘何被泄露”。今天,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分别采访了该县信访局、教育局等相关负责人,针对“举报人信息疑遭泄露”情况,各方说法不一。

  9月19日,于都实验中学一名袁姓副校长曾随队前往刘文展家中劝其返校。记者获取的一份录音资料显示,刘文展问,学校如何知道举报信系他所写、为何班主任会拿着他曾经的请假条存根指着上面一个电话号码找到他核实。袁姓副校长一开始称,刘文展初中就曾写过举报信,所以当得知学校被举报,即猜测到可能系刘文展所写。刘文展持续追问,号码哪儿来的?袁姓副校长分两次说,“信访件上就有一个号码”、“上面一个传件传下来,我怎么知道有了你的电话号码”。刘文展追问,是否是教育局给的,袁姓副校长予以了否认。“那是哪儿来的?”刘文展持续追问。袁姓副校长未再过多回应。

  今天,记者联系于都县信访局,该局一名副局长介绍,按照程序,网络信访件经由国家信访部门转至江西省信访局,再转至赣州市信访局,再转给于都县信访局。于都县信访局使用的是赣州市网上信访服务中心系统。当看到信访件反映的是举报学校违规补课收费问题,判断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像教育局这样的行政单位,在该网上信访服务中心系统中有自己的账号。县信访局将信访件转至县教育局账号下。县教育局再根据信访件举报内容去调查处理。

  “信访局对信访件只是起到流转的作用,不直接与举报人、被举报对象联系,因此在信访机构不存在泄密情况。”这名副局长说。

  他说,信访件上,有举报内容,还有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但按照纪律,对于举报类信访件,禁止、或者不宜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对象。

  录音中,袁姓副校长曾称信访件上有个号码。此前,于都县教育局曾否认泄露举报人信息。今天下午,于都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说,不能说“刘文展的电话是‘泄露’出去的”,他称,“学校找学生调查时,找了好几个学生”;袁副校长这句话“不能代表教育局”、“是赌气说的”,县教育局在随后调查处理时,“已狠狠批评了袁副校长”。

  记者拨打袁副校长电话再度核实,对方表示,9月19日确实去了刘文展家中劝其返课。但他称,“教育局没有泄露任何信息给我”。针对此前“信访件上就有一个号码”的说法,他改称:“上面下来的那张纸上,电话是我们老师手写的。”

  今天晚间,于都县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称,“是否泄密”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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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扯淡生活”: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学校补课收费 为何还屡禁不止?为何有这么多教育机构顶风违纪?这之间也没有广大网友所说的老师上课随便教教 要想学到重点就得额外补课?这样是否让教书育人变了味?这样的教育德智体全面发展了么?我看首先有部分老师先得自己把德育发展一下吧!国家教育部门应该对违反教育禁令的部门或个人予以严厉的处罚!

  网友“竹青山人”:泄露举报人的信息的问题,应当按刑事处理!!!当地教育局难咎其责,必须严查教育部门内鬼!!!

  网友“让爱隨风”:有教师证且有教育行业工作的人应不准补课,本来交了学费就要买到老师全心全意服务,又教又补那么就存在故意不教重点补重点昧良心的空间。又教又补应是变相受贿入刑,没收非法所得,加罚款。

  网友“公子”:谁泄漏的?是当地教育局局长么?不可能是局长,估计最多处罚是调离岗位,诫勉谈话!不知泄密的人如果在国家保密局,又怎么处罚?开除是不可能的

  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