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嫖宿幼女 究竟是怎么回事?

  公安副局长嫖宿幼女究竟是怎么回事?十年前,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富龙因犯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最近有媒体了解到富龙因为“狱中有悔改表现”,服刑后经历三次减刑,最近一次获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报道开始回顾当年轰动一时的涉黑案件。富龙的案子牵连甚广,本来就是由“刘伟涉黑案”“吕宗大强奸幼女案”两宗大案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从而一举铲除掉的。

公安副局长嫖宿幼女 究竟是怎么回事?

公安副局长嫖宿幼女 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年富龙利用职务之便,为吕宗大开脱强奸罪,收取贿赂30万元。让人意外的是,富龙因受贿罪被判刑后,他让年仅13岁的初中女学生怀孕一事也东窗事发。最终,富龙因受贿为吕宗大强奸罪开脱、枉法办理一宗诈骗案,强奸幼女2人,并导致一名幼女怀孕引产的严重后果,又以玩弄女性为目的,嫖宿多名幼女,数罪并罚。法院以受贿罪、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判处富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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