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吸睛术 炒作营销收入多

  网络主播吸睛术炒作营销收入多!现在网络主播很火,几乎人人都可以做主播,但是网络直播有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最近,一名叫“吃货凤姐”的女主播深受大家的关注,她的直播内容是表演生吃奇特物品,如活吞金鱼、生吃面包虫、灯泡、仙人掌等。有网友爆料称,女子疑似被一男子控制人身自由,系受胁迫表演。经邯郸警方调查,女子与该男子为母子关系,为增加点击量,两人共同策划、表演发布视频。

  记者发现,用户上传的视频内容多样,以生吃等“自虐式”表演吸引眼球者并非只有“吃货凤姐”一人,此外,部分视频充斥性暗示内容、存在爆粗口、内容低俗、抽烟等问题。

网络主播吸睛术

  母子拍假自虐视频炒作营销

  一用户名为“吃货凤姐”的女主播,通过某款短视频平台上传了大量视频作品,粉丝量达到 13.2万。该主播自称48岁,为退休职工,单身、没有子女,爱好是“吃点一般人不能吃的东西”。

  “吃货凤姐”发布的视频多表演食用“特殊物品”。如活吞金鱼、吃灯泡、生吃活鳝鱼、吃面包虫、仙人掌等。女子还曾表演“一秒喝一瓶白酒”,“把缠在身上的鞭炮点燃”,“挑战抽 40支烟”等“绝活”。记者注意到,以上视频中,吃灯泡的表演点击量达到了 274.1万。“活吞金鱼”的表演点击量则达到了 73.3万次。

  6月3 日,有网友发布微博怀疑该女子系被胁迫控制,“大妈每天都会做一些正常人都不会做的。我仔细注意她拍视频的神情,感觉她好像有哭过的痕迹。”有网友称,曾听到视频中有人在旁催促大妈快点吃,“声音很小,但是仔细听还是能听见的。”另据网友发布的直播视频截图,曾有有网友提示大妈“被控制了就把眼镜摘掉”,随后,该女子摘掉了眼镜。这一细节令网友更加怀疑女子系被胁迫。

  后有网友曝光了疑似控制该女子的男子的照片及视频平台账号,并发布一张聊天记录截图。截图中,该男子称,“我就是大妈的侄子,我就是控制她,让她给我挣钱,不挣钱我还打她呢。”

  此事持续发酵,截至6月3日晚6点半,“大妈疑似被迫录视频”的话题在微博阅读量达到 9273.5万。

  6月3日下午,邯郸警方发布对此事的调查通报,相关视频经邯郸警方初查证实,视频中大妈(陈某, 45岁,丛台区人)与网传男子(吴某, 24岁,丛台区人)系母子关系。目前,陈某身体状况正常,无明显伤痕。二人供述,多次通过视频平台共同策划、表演发布 “食用奇特物品”等视频吸引网民关注,增加视频点击量。目前,警方已提取经过事先处理的仙人掌、辣椒面等表演道具,正在进一步调查相关情况。

  随后,该视频平台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警方调查结果已经公布。感谢警方的迅速反应,感谢善良热心网友的持续关注! 作为一个分享生活中有趣瞬间的平台,对于可能危害他人或自身的行为,坚决说不!“我们会加强管理,也请大家持续监督。”

  当晚,“吃货凤姐”清空此前所有视频,并发布一段新的视频,在视频中她声明自己并未受到胁迫。她拍摄并介绍了此前为她录制视频的男子,称其为自己的大侄子。

  记者注意到,截至当晚 8点左右,她的粉丝量飚增至 29.3万。然而,凤姐发布的这段澄清视频并未平息网友的质疑,众多网友呼吁警方继续调查。

  95后少年为直播挑战喝火酒受伤

  记者浏览发现,在该视频平台中,以生吃特殊物品等“自虐式”表演博眼球者不在少数,其中用户名为“社会玺哥”(下称小玺)、“中原黄哥”(下称小黄)、“中国波哥”(下称小波)的三名 95后少年,分别来自山东、河南和浙江,他们录制的内容多以“生吃”为主题,自称靠“挑战极限”来吸引粉丝。三人通过该平台相识,并组成组合。其中小玺的年龄最小,粉丝量最高,为 37.5万人,其余两人的粉丝量均为十余万。

  小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今年17岁,读高二,但目前处于休学状态。他将大量精力消耗在该平台上,并希望将来专职做视频主播。他介绍,只要录制的视频能被推荐到视频平台首页,成为“热门视频”,粉丝量便会大幅增长。

  在一段他近日录制的视频“挑战40支烟”中,他将香烟分别塞进鼻孔和嘴巴里,同时点燃,并将烟灰吞咽,表情痛苦。而该视频播放量达到了 300余万。此前他还曾发布“挑战20支烟”、“吃4支烟”等视频。

  小波今年18岁,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曾经吃过两只活的乌龟,表演“咬破”打火机,“我的号只玩了一个月,粉丝就涨到了十几万。”而他自己在做这些挑战前对后果并没有过多思考。他表示,多数生吃的体验并未给他的身体带来不适,只有一次,他录制吃辣椒粉的视频时被辣晕,“晕了3、4分钟,觉得特别烧心,后来吐出来就好了。”

  此外,在另一次录制中也险些发生意外,小波称,由他创意,小黄录制的视频“喝火酒”中,小黄杯中火焰随着洒出的酒精蔓延,将其裤子点燃,致腹部烫伤。记者浏览发现,小黄端着一杯燃烧着的白酒,起先用杯中火点燃一支香烟,随后发生意外,在一片混乱中结束了视频的录制。

  他本人称,“本来想试着洒出一点点,向网友证明是真的酒,以为火会很快熄灭,没想到着起来了,当时很害怕。幸亏身边有人用水帮我扑灭了。”在此次意外中,他的脚被碎玻璃碴扎伤,目前仍未康复。

  当记者问及为什么愿意冒着危险录制这样的视频时,小波直言,“为了涨粉。也是一种宣泄,”他称,自己每天都会琢磨拍视频的点子。粉丝的增长也让他得到了在现实社会中未曾得到的满足感,“看到有这么多粉丝关注我,有种成就感。”

  直播分成加广告收入 月入过万

  记者发现,这些在视频平台拥有数十万粉丝的“红人”收入颇高,庞大粉丝背后是不容小觑的经济收入,直播中粉丝送的礼物都可折现,此外主播还有广告收入,而其中部分主播尚未成年。

  虽然还不满18岁,说起粉丝积累过程,祁子航已有老成之态,“坚持发,当成职业用心发”,他说发的多了,点赞人数会多,就有机会上热门,曝光几率增高后,粉丝也就会逐渐增多。

  一位在该平台上以模仿出名的主播甘露告诉记者,他在视频中添加广告收费300元,单独做一条广告视频收费500元。他的粉丝只有12万。

  拥有65万粉丝的祁子航称他的广告收费从1000至2000元不等。加上直播中粉丝送的礼物在与平台五五分成后折现,还在读高三的他,“月收入虽不稳定,每月平均也有2万”。据祁子航描述,自己只是利用课余时间,每两天发一次视频,“家长很支持我。”

  拥有 30余万粉丝的小玺透露,他平均每月的收入为 2到3 万元不等。一旦视频被推广至视频平台首页,广告商就会主动联系他。“有卖手机的,也有卖衣服的找我打广告。”双方的合作方式为,广告商录制或用户个人录制包含广告信息的视频,“挂在我的账号里24小时,每条广告收600块钱。”

  小波称,在他发布了一条热门视频,并被平台推广至首页后,他接到了众多广告商的邀约,“我那一天挣了7000块钱。”小波表示,他不会对广告内容进行拣选,“以前一般只要资金到位,就给发,但是吃过一次亏。”他透露,他曾因为发布一条包含恐怖图片的广告被平台封号1个月,受此影响,该账户粉丝急剧下降,他本人的收入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平台为吸引眼球引导用户

  为何生吃活虫、仙人掌、挑战抽烟、充斥性暗示内容的视频能获得数十万点击率?对此,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院长魏超表示,猎奇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之一,人们喜欢关注这些内容并不奇怪。为了博取关注,创造收益,加之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大量迎合受众恶趣味的内容就会涌现,有些内容甚至到达近乎荒诞的程度。

  平台希望扩大影响,吸引眼球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是以低俗、色情的内容博眼球,或许短期内可以得到瞬间流量。但是长远来看,对于平台的品牌建设无益,这终将损害平台的品牌价值。

  从大众的角度、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来看,平台总是迎合人类低层次的恶趣味、以猎奇荒谬的内容来引人注目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无益于网络媒体的建设。

  魏超称,相关部门主要监管对象为平台,我国没有所谓的事前审查,更多的是要求平台企业进行自律自查。既然平台提供了这样的内容,网友就有权利和自由来观看,也无需承担责任。尽管有部分网民素养确实有待提升,但是不能就此批评网民,要求和限制网民的权利,想要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更多的还是要靠网媒加强引导。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则认为,“只有落后的传播者,没有落后的群众。即使有落后的群众,也是传播者带坏的。”网友之所以对这样的内容有如此大的关注,平台要负主要责任。平台有选择的将相关视频推介至其首页,对此类视频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陈力丹称,“这是平台导向的问题。”传播者是把控整个传播的控制者,传播者的素质太差,受众也会受到影响。而平台之所以青睐这样的内容,主要还是出于对点击率的追求和牟利的思想。

  直播软件或涉嫌传播淫秽信息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该视频直播平台所提供的诸多表演都带有明显的挑逗和性暗示,是否认定其为淫秽物品,要由警方确认。如果构成,依据《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之规定,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属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韩骁律师称,近几年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终端的急剧增加,淫秽物品犯罪再次呈现猖獗态势,一方面,在传播方式上发生巨大变化,相较于电脑网站的传播方式,安装量巨大的移动终端APP的安装和使用其传播速度更加迅速、传播范围更为广泛。同时,淫秽物品本身的形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在局限于先前的小说、图片、影像。各种直播平台和直播软件层出不穷,借助这些平台和软件,所谓的“主播”以各种挑逗裸露、性暗示等动作来博取眼球,获得关注,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影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但目前根据视频和图片所显示的内容,并不足以认定为刑法中的淫秽物品,因此,尚无法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或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或组织淫秽表演罪。如涉嫌构成犯罪,公安部门应根据侦查结果进行认定。但总体来说,部分主播打色情擦边球、以黄色段子等性暗示内容博眼球等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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