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知道:“毒地”是怎么回事? 2016.4.18日
【导语】
央视报道,自2015年底以来,常州外国语学校很多在校学生不断出现不良反应和疾病,有493人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个别还被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经检测,该校区地下水、空气均检出污染物。
家长怀疑与一路之隔的化工厂污染土地有关,三家化工厂陆续搬离后,当地政府准备将这块地在环境修复后用于商业开发。一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指出,这片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物超标严重,最严重的氯苯在地下水中的浓度超标近10万倍。
新闻把土地污染这一问题拉进了公众的视野之中。什么是“毒地”,它是怎么产生的,要怎么去治理它?
常州外国语学校,部分在校学生手部、脸部等出现大面积红疹。 视频截图
环保部曾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土地污染数据
毒地,指会危害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地块。一般是因为从事生产、贮存、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因其迁移、突发事故等造成的。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被称为“棕地”,主要特点有:土地被开发过;之后被闲置或者遗弃;会造成环境污染。
自20 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开始,中国城市中逐渐出现了大量的被工商业污染的土地。污染物来源主要是重金属、电子废弃物、石化有机污染物和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四种。
被污染后的土壤,对人体带来的危害有直接与间接两种途径。间接途径是通过地下水、地表水以及空气影响到人体健康,直接途径则是通过扬尘,或者儿童玩耍时不注意将污染土入口等方式。科学界的诸多研究证明,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区,人群癌症等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升高。
2012年媒体报道,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副院长姜林介绍,“中国已经发现的污染场地还不到100块。”然而,美国的污染场地大概在四五十万块,欧洲也有几十万块的数量。
2013年,媒体报道,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曾要求环保部公开土地污染数据,但是被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直到2014年中国政府首次才公布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数据触目惊心:以18亿亩耕地面积计算,中国约3.49亿亩耕地被污染。然而有多少城市“毒地”被再次使用依然是不清楚的。
2014年公布的这份土壤调查报告也显得有些粗糙,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分析,调查精度是依据8公里乘8公里的网格。日本土壤污染面积调查单位是2.5 公顷(160 米乘160 米),而中国台湾地区是1 公顷。
2014年08月25日,乌鲁木齐,新疆环科院技术人员正在对原新疆烧碱厂污染土地进行土壤取样。
一辈子积蓄换来的可能是一套“毒房”
“毒地”正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噩梦。在中国迅速城市化进程中,市中心的工厂因为地价、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往外迁。留下的地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多被用来建居民住宅或商务楼。如果地块遗留有污染物,就可能毒害其上的居民。
2001年起,中国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逐渐增加力度,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退出繁华地段(二环路),进入城市边缘(三环路);或者退出第二产业,兴办第三产业。中科院南京土壤所骆永明的研究表明,仅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江苏、辽宁、广州、重庆等地污染企业搬迁数千家,置换约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
资料来源:《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作者谢剑,李发生
近年来,中国有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甚至成为昂贵的地王。媒体报道,北京广渠门15号地块原来就是一家化工厂,入市拍卖成为2009年的北京地王,经修复后建起豪宅。
“毒地”上建经济适用房并不罕见。在广州,原广州氮肥厂、原南方钢铁厂都被建成经济适用房,还有北京市的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等等。保障房一般为无偿划拨用地,政府“理所当然”划拨较差的地块,而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自然希望好地块卖出好价钱。
不仅是经适房,专家介绍,媒体以为政府把这些地都给了穷人,“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更多的地被改头换面开发成了普通商品房了。因为将土地开发成商品房,利益能够实现最大化。”
土壤修复,这项表面看起来就是去建筑工地“挖土”的事情,正在当下中国迅速形成一门新产业。
“毒地”导致居民中毒事件层出不穷
除了这次被曝光的常州外国语学校的中毒事件,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媒体报道的由于“毒地”问题而中毒的事件层出不穷。随着土地开发建设加速,类似事件呈上升趋势。
2004年,在北京宋家庄地铁站施工过程中,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被送至医院,其中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是一家农药厂的原址,尽管已搬离多年,但仍有部分有毒有害气体遗留在地下。
2006年,位于江苏苏州市一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了20亩污染土地,六名筑路工人挖土翻起有毒土壤时昏迷。
2007年,武汉滨江的一处住宅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接触到深层土壤后,有工人陆续出现头晕和呼吸困难等不良反应,由于不知实情,继续作业,最后,数名中毒工人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该地原属武汉市农药厂。这件事情导致这块黄金地块荒废了四年之久,武汉国土局因为未事前评估和信息公开,向地产商赔偿了1.2亿元。据悉,该块地的修复费用高达数亿。
2007年,南京某小区一开盘即被消费者抵制,因其建在未经修复的原南京化纤厂原址上;2008年,原广州氮肥厂部分地块被规划为经济适用房用地。被媒体曝光后,广州市政府只好花费600万元进行修复。这被称为广州市土壤修复第一案。
宋家庄地铁站中毒事件事发现场,在贮存污染土壤的大棚内,身穿白色防护服、带着防毒面具的工作人员正在准备工作。
毒地治理责任归属和毒地再利用审批漏洞多多
宋家庄地铁工人中毒事件发生后,污染土壤被挖出运走进行焚烧处理,这被看做是中国开始重视工业污染场地修复与再开发的标志。但是土地修复却面临很多的困难。
中国土地污染的范围很大,但是基础数据却严重缺失,相关部门对其缺乏了解,只有等到出事故后遭到民众的举报投诉才能开始治理。因为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滞后性和隐蔽性,事故发生后,往往连责任方都找不到,只能由政府埋单。
2011年武汉市计划投入24亿元人民币用于一个化工企业搬迁后部分场地的土壤污染,据当地环保局的统计,由于重金属元素的污染,每亩受污染的土地初期的治理费用就达190万元。按理说,污染应该由造成污染的搬迁企业负担,但是搬迁的企业大部分都是落后甚至将破产的企业,根本不想也负担不起这笔费用。上述2007年武汉住宅开发项目的中毒事件,数亿的修复费用按理应该由原来的武汉农药厂承担,但这家企业早已经倒闭了。
但是资金并不是唯一的困难,相比之下,治理的技术才是更重要的。中国土壤污染的修复技术与装备的研发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同时,没有建立修复标准,连一个令人十足骄傲的成功案例都没有。
另外,目前,中国对“毒地”的监管和修复并没有明确的立法。武汉长江明珠经适房的环评报告书认为,项目场地存在金属锑污染和局部有机物污染,短期内根本不适合作为居住用地。但是环评被媒体曝光时,该小区已基本建好。小区业主无奈地入住,一位业主表示,唯一能做的是,“今后让孩子少到小区里玩土”。
此次曝光的常州外国语学校中毒事件也暴露了受污染土地的监管、审批方面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当地教育部门称,地块在环评报告中符合学校用地的规范,报告并没有考虑到农药的成分。报告还建议,为避免“所在区域地下水受到二次污染”,“本地块严禁开发和利用地下水资源”。而实际上,建校所用的正是抽上来的重污染地下水。学校开始施工的时间比作为建校依据的环评报告批复时间整整提前了7个多月,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2015年9月,大批学生入校时,污染土壤还在开挖修复中。
武汉“毒地”
该怎么治?看看发达国家的经验
发达国家工业化更早,也曾受到城市“棕色地块”的困扰,比中国更早地走上了“棕地”治理之路,欧美国家普遍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展土壤修复工作。
早在1980年,美国就明确了由被污染土地的原使用者承担大部分清洁费用的原则,依据“超级基金法”,向石油、化工等巨头征收化工税,用于清理泄漏的化学物质和有毒垃圾场。2002年,又颁布了《棕色地块法》,将污染责任和现在的开发商分开,再通过折价,让开发商有获利的空间,从而促使社会资本介入棕色地块的修复。另外,美国联邦环保总署的地图上,标注着50万幅需要治理的棕地,一块棕地一幅地图。即使已确定可利用的四千余处棕地,也都只规定“宜于发展风能、太阳能及生物能”,并没有建居民小区。
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一块场地自1968年起,接收了4000万吨垃圾,成为北美洲最大的垃圾填埋场,1995年,蒙特利尔市政府提出一项修复计划,旨在将这座垃圾填埋场改造成城市公园。他们将垃圾产生的沼气吸入输送到附近的发电厂,供周边1.2万户居民使用。垃圾浸出液被水泵以每天大约2500立方米的流量泵出,经过氧化预处理后,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专家们在场地的几块地上进行了长达一年的实验后,最终对垃圾堆的覆盖达到7层,厚度达到 1.5米。完成覆盖的土地上,各种植被生机盎然,周围环境宜人。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土壤污染的国家,1877 年,日本枥木县就发现了足尾铜矿山公害事件。日本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来防止污染的发生,1970年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将镉、铜、砷3 个项目指定为特定有害物质。此后又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标准和法律法规。2002年颁布了《土壤污染对策法》,使得污染治理由被动行为转为主动行为,对日本土地污染问题的改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美国马萨诸塞州比尔里卡镇附近的太阳能电池板,架设在曾被污染过的工业土地上,一年大约可发电53.5万度,为71个家庭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