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第3949期:你永远也不会再打开你家信箱,然而它还在不停地建

  导语

  时代产物,有些随风而逝,自然泯灭,比如打字员这种职业。而有些特定时期的产物,却生命力顽强,即使所有人都觉得它不合时宜,它们依然挺立,比如信报箱。…[详细]

  要点速读

  1

  信报箱在当下社会,列不出一个存在的理由,但它依然是住宅楼的必须配置。

  2

  信报箱应该顺应时代,改造成快递柜,不过,在中国的小区内做出改变,难度非常大。

  3

  新建小区居然还在设置信报箱,它们还没出生已宣告死亡

  在人们靠书信往来,重要信息必须由纸质文件传递、了解世界主要靠报刊的时代,信报箱是伟大发明。

  信报箱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不用多说,信报箱与当下社会格格不入。你甚至列举不出一个它存在的必要。但你去任何一个新建的楼盘,甚至还在规划中的楼盘瞧瞧,信报箱还是屹立不倒。是开发商傻?是消费者有需求?都不是,是强制设立。

  根据《邮政法》规定,信箱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应由开发商设置、安装;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新建住宅必须每套配套信报箱,信报箱将属于开发商住宅规划的一部分。开发企业未予设计或未安装的,其住宅项目初期将不能通过相关审批,后期在验收房屋阶段也将视为“不合格”。

  由于使用率接近于0而又必须存在,所以我们只可能看到两种现象。第一,长期无人用,信报箱年久失修(没人修也没必要修)。他们就像小区楼道里的暗疮。好一点的,仅仅是残破,差一点的,上面还贴满了各种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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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大多数小区信箱破败不堪

  第二种,信报箱崭新如洗,它们还没出生或刚刚出生即已宣告死亡,永远不会有人惠顾。

  快递收取是现代生活的痛点,信报箱能否成功改造?

  信件消失了,快递出现了。于是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景象:工作日,公司里的前台或邮件收发室常常人满为患,人们把快递全部寄往公司。

  这不是炫富,而是实实在在的痛点:小区物业不肯收,放在家门口又怕偷,寄到公司又嫌重。在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也有这种痛点,但因为便利店数量畸多,家门口200米内,一定能找到便利店,快递收发的任务往往由便利店承担。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的法律法规为什么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信报箱的衰落,至少始于2010年,7年过去了,政策不仅不变化,反而顽固地坚定地执行,有关部门难道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既然当初可以强制设立信报箱,为何现在不可强制设立快递柜?

  即使不强制设立快递柜,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对信报箱进行改造?改造有两种方式,第一,把信报箱完全废除,移出楼道内,并顺应潮流引入快递柜。现在很多经营快递柜的公司,渴望进驻各个小区,但物业死活不同意。可以看到很多新闻,物业公司向快递柜公司收取几万块,私下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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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曝光某些快递柜公司需要向物业公司行贿才能进驻小区

  第二种方式,利用现有资源,对信报箱进行改造,变成“智能信报箱”。在传统信报箱的规格以及操作上进行改进,扩大信报箱的使用范围,智能信报箱可以接受信件、报纸、账单等小文件亦可接受快递包裹等物品;同时,用智能解锁取代传统锁具,防止别人乱放物品,也保障箱内物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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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有很多对传统信报箱进行智能改造的公司

  总之,只要想改,一定有办法。关键在于认识到信报箱的落伍、快递柜的急迫。

  要想在中国小区内做出些许改变,难度可能仅次于登天

  改造信箱,是小区改造的一部分。协调各方利益有多难,先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量老式小区,6楼无电梯,人们越来越受不了,于是大家建议集资买电梯。

  一楼住户:搞笑啊?我又不需要电梯,而且制造噪音,我不仅不出钱,你们还应该给我钱!

  二楼住户:1楼不给钱,我凭什么给?我是冤大头?我爬一层就上来了,我不需要。

  三楼住户:我是年轻人,我不要电梯,4楼是老年人,应该他们出钱。

  四楼住户:我愿意掏钱,我需要电梯。

  五楼、六楼:我也需要电梯,但既然1、2、3楼不需要电梯,应该引入刷卡制度,在2、3楼不可以停。

  电梯公司:引入刷卡机制,成本再增加5000,你们愿意不愿意?

  老旧小区电梯改造真是“世界性难题”

  改造信箱,引入快递柜台,同样面临诸多利益协调的问题,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小区里的民主,没有百分之百同意,就会闹出事。

  “物流公司通常是承诺送货上门的,他们应该在送件前提前给我打电话,如果我在家可以送到家里来,尤其是一些大件。如果不在家,是否需要放在快递柜,应该事先征求我的意见。”这是邹女士的看法。

  “如果东西拿回来就是坏的,极有可能是在物流环节出了问题,遇上对方扯皮怎么办?”这是张先生的表态。

  “快递柜毕竟用的是小区的电,这块儿怎么说也得收费吧。和谁收费呢?张三愿意交,李四不愿意,你说怎么搞?”这是物业公司小李的说法。

  “快递进小区收费不合法。《邮政法》第32条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第3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投递邮件。由此可见,对于快递进小区,物业不仅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反而应该为快递投递邮件提供便利。”这是居民潘女士(职业:律师)的意见。

  算了吧,既然这么麻烦,还是不要改变了――中国小区内的公共问题,绝大多数是这样不了了之的。

  结语

  即使改造信报箱存在难度,好歹先别强制安装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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