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警署发生警员偷拍性感女报案人丑闻,高层震怒下令严惩,一男警遭纪律处分。据悉,一名身穿黑色低胸背心、露出“事业线”的女子,周二(1日)到尖沙咀分区警署报案室求助,在服务柜台等候及查询期间,疑被当值警务人员由柜台内用手机偷拍,有人更将美女照当作“福利”发送给同袍分享,以致该照片在手机群组疯传。
据疯传的照片显示,照片是在女事主埋身到服务柜台前,有人离远拍摄,另一张是女事主坐下后,有人从高角度拍摄。警方高层获悉有关照片疯传后,大为震怒,认为事态严重,怀疑有警务人员违纪及操守有问题,下令彻查及严肃处理。据悉油尖警区迅速展开调查,向有关当值警务人员录取口供,相信涉及一名男警,已决定对其进行纪律处分,不排除会有进一步行动。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一般情况下用手机偷拍,可被控有违公德罪、游荡罪或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惟因警署报案室不属于公众地方,故游荡罪或不适用。另外,警员在当值期间作偷拍行为,相信警队亦会调查他有否违反警例,若有需要会进行纪律聆讯。至于报案室入口均设有“禁止拍摄”的告示,陆则指需视乎该规限是仅对公众,抑或包括警务人员,相信亦属警队调查时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