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常有儿童被车内事件被媒体报道。经统计,被曝光的此类事件,在7月份中已经出现了8起。对此,大家不禁质疑,对于这些粗心大意的家长们难道就不应该受到处罚吗?有律师表示赞同,对这些马大哈的家长们应该受到处罚。
一女童被困被车内,全身是汗
7月份 全国发生8起儿童被留车内事件
7月23日,陕西富平又发生一起5岁女童被忘车内事件,送医后,孩子出现接近脑死亡的症状。
据统计,这已是7月份国内第8起被媒体报道的“儿童被留车内事件”。而今年以来,类似事件在全国至少发生了12起,其中至少有5名孩子死亡。
记者梳理发现,在这背后,因幼儿园教师、司机等疏忽致幼儿被困车内闷死,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会被警方带走,并被刑事拘留。但父母将孩子遗忘在车内导致幼儿被闷死的,基本上就是父母自责了事。记者分析近三年来被报道的21起类似事件,至少有10起事故是因为家长的监护失职。新京报记者 王大鹏 实习生 佟欣
7月23日下午2时,陕西富平的最高气温达到33度,5岁女童菲菲跟着爷爷奶奶一起,坐着亲戚的车外出办事,汽车颠簸中,孩子在车上睡着了。“车上有空调,凉快点,把孩子留在车上睡觉。”看着孩子睡得香,孩子的爷爷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谁料,老人的疼爱引发了惨剧:一个多小时后,爷爷奶奶赶来发现,孩子已经叫不醒了。据陕西当地媒体报道,孩子入院时情况很严重,由于热射病出现惊厥,全身肝、肾、心脏、脑、神经等多个脏器功能衰竭。在前日下午的会诊中,还发现孩子出现接近脑死亡的症状。
这只是三年来全国发生的21起类似事件中的一例。大部分事情的经过总是相似的:车上有孩子的司机,在晴朗的一天,因为琐事而分心,然后被转移了注意力,将孩子长久地留在了车内。这样的事情仅今年就有12起,至少有5名孩子死亡,贯穿初春和早秋。
无一例外,孩子的死因都是“车内高温窒息”,而遗忘者什么身份都有:谈生意的年轻父亲、外出办事的中年母亲、还有外出买菜的老人。
浙江开宝马的人会这样,陕西不识字的老人也会。他们有的和朋友沉浸于聊天,有的以为孩子已经下车,有的不知道车熄火后空调会停……每起事件都有最终让家人歇斯底里的时刻:当他们接到自己配偶、幼儿园、医院、警察的电话时,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致命的失误。
儿童更被留车内 成三年来高发期
今年7月7日至25日的十来天里,有8起类似事件见诸报端,这个月也成为三年来最高发的一个月,统计显示,三年来,校车内发生上述事件的数量趋于减少,而家长(父母、爷爷奶奶、亲戚)将孩子忘在私家车的事例则在增多。
如2013年的6起事故,有4起发生在校车;2014年的3起全部发生在私家车;今年的12起中,有9起发生在父母的私家车内。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1003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5.7%的受访者身边发生过因家长疏忽造成的儿童安全事故。
对于事后追责,如果是发生在校车,作为责任人的园长、接送老师、司机等,无一不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被法院判刑,幼儿园也会被要求停业整顿,而如果是因父母的疏忽大意被忘在私家车,即使造成孩子死亡,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却无一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国外的父母得付出坐牢的代价:今年6月21日,美国加州波莫纳市一名三岁华裔幼女被父母困在露天车内数小时,最终因闷热送医不治。
据加州刑法,死者父母涉嫌虐待儿童以及过失杀人,如果罪名成立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家中的其他四名孩童还可能被送往专门设立的孩童看护服务机构。而在2014年,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市的男子赛斯·杰克逊(Seth Jackson),因将10个月大的孩子遗忘在了车内致其被热死,面临一级谋杀罪的指控。
这些粗心大意的家长是否应受到法律处罚?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死亡是由于家长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的,所以家长的行为已经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的条件,按照我国法律,理应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
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这种过失是亲人之间导致的,会因为亲人这层特殊关系而被放弃追责。“上述案例中,爷爷奶奶疏忽大意导致孩子死亡,可孩子的父母几乎不可能将两位老人告上法庭。”曹寒冰说,虽然这样的疏忽大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因为亲人的特殊关系,父母几乎不会因为自己的失职被剥夺监护权。
家人为何会逃避法律的追究?曹寒冰解释说,因为传统道德、情感、家庭宗法等因素,在中国,未成年人监护一直被当做“家事”,公权力一般不会过多介入。
在普通人和执法部门看来,孩子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最伤心的莫过于父母,他们已经遭受了巨大打击和痛苦,俨然是受害一方。舆论和执法部门都不会去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因此法律规定和实践差别很大。
马大哈家长应该受处罚
7月7日,在上海一商场停车场,一名4个月大的孩子被父亲留在车内长达4小时。最终在群众和警方合力下,女婴被安全抱出车厢,经检查并无大碍。事后,这名父亲竟承认自己“经常如此”,后经派出所教育后放行。
“该家长故意把孩子留在车里,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曹寒冰称,此类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未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如果发生,几乎都以执法部门“批评教育”了事。
曹寒冰称,如果该家长平时经常如此,疏于管理,一旦发生孩子死亡等严重后果,按照法律规定,家长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他建议称,除了追究法律责任,加大对“马大哈”家长的法律处罚,政府还需要加大有针对性的公益广告宣传,媒体也应该免费地加大这方面的宣传,提醒每一个家长注意儿童独处的安全隐患。
此外,曹寒冰建议在技术层面上也给予支持。譬如,开发汽车车内报警装置、驾驶席明显位置贴上提醒标示,这些都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