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瓜分亿元房产这是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件!一个小小的村官,竟然瓜分了亿元房产,这是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件!曾轰动一时的浙江永嘉“村官”集体贪污第一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重审该案,在此前追缴7234万余元赃款的基础上增加追缴2600余万元,该案目前共追缴赃款金额高达9911.5万元。
村官瓜分亿元房产 这是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件
两年前,在永嘉县新桥村,村民纷纷传言“10名‘村官’瓜分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该案中创下“最贪村官”称号的余乾寿,是一名只有小学文化、却号称要打造第二个华西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一笔“生意”,就卷走了两千余万元。
当时,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依永嘉县法院原判决,余乾寿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7年不等,追缴数额共计7234万余元。因为涉案安置房评估价格不准确,导致法院判决的追缴赃款金额有误。近日,永嘉县法院重审该案,判令追缴赃款共计9911.5万元。
小小的“村官”为何有如此大的能耐,以余乾寿为首的“村官”究竟用了何种手段,短短几年间带自己走上了如此惊人的“致富之路”?
曾扬言打造“第二个华西村”
余乾寿出生于1955年,20岁时开始在温州市当裁缝,23岁时又到上海贩卖轮船票,25岁时回到永嘉家里做纽扣、汽配生意,并在家里养了8个月的奶牛,1983年办了两个米厂。1984当选新桥村村委会副主任,1990当选村委会主任……
今年60岁的余乾寿,曾两度担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前后将近15年。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是在不少村民眼中,他是个头脑活络的能人,曾扬言要把新桥村打造成中国“第二个华西村”,带领村民一起致富。
但事实并非如此,余乾寿长袖善舞,十分注重为自己谋福利。
上世纪90年代初,余乾寿出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后不久就开始这么干。新桥村紧靠瓯江,为防洪灾,1994年12月,村里决定建设标准堤塘。余乾寿和当时的村支书胡某以个人名义捐资2.16万元建堤塘,深得村民信任。但二人事后都觉得很吃亏,回头就在村里报销了这笔钱。
1995年3月,新桥村筑路填土方,余乾寿个人支付工人劳务费4807元,随后却又向村集体报销,并从中虚报冒领5700元,伙同胡某将其瓜分。1996年,余乾寿、胡某被永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刑,其中余乾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察期满后的第二年,余乾寿在村委会选举中许诺给村民办实事,并表示将廉洁奉公,结果又当选村委会主任。
一开始,余乾寿还能吸取教训,规规矩矩做事。随着村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余乾寿的职权范围越来越大,诱惑越来越多,他又开始想方设法为自己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