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就要过去
我们即将迎来凉爽的9月
明天起
浙江省有一批新规将要实施
看看哪些会影响你我的生活~
1
四部门携手打造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建设升级版
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同修订了《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办法》要求各地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中配套幼儿园的规模,原则上按城镇住宅小区规划居住人口数量或建筑面积进行测算。配套幼儿园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2
浙江针对互联网广告乱象明确了新要求
9月1日起,新修订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针对互联网广告乱象,新《条例》明确了新要求。如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审核含有链接页面的广告内容时,应当一并审核所链接的下一级页面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广告展示页面中标明广告发布者名称,明知或者应知存在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等。
游戏广告不得含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还对房地产广告、化妆品广告、美容广告、纪念品广告和收藏品广告作出了特别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通过全省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违法广告。
3
浙江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
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方案》扩大了服务对象的范围,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
通过此次改革,浙江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在药品范围和定点医药机构上将实现全覆盖,对所有医保支付药品实现在线交易、实时监控,坚持所有药品价格必须不高于全国最低价,鼓励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优先进入,堵塞了非招标药品价格畸高的漏洞,从而提高医保基金的绩效。
此外,还未纳入平台的其他药企生产的药品,省药品采购平台将始终保持开放,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药品,都可以继续申请纳入集中采购。
4
浙江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基准规定》公布了26张专用裁量表以及1张通用裁量表。同时规定了允许设区的市结合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及规模等实际,在裁量表确定的基础上调整(增加或减少)罚款金额,调整幅度(增加或减少的金额)为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的10%以内,调整后的金额不得低于或者高于法定罚款数额。
5
浙江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
《浙江省公路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委托养护作业单位进行公路养护的,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养护作业单位并签订养护作业合同。
省、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路况水平。
6
浙江明确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规则和程序
《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规则和程序,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司其职、信用监管的现代治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成本,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小编:冯 超
责编:金一朵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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