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娜 王秀芝
近日,央视新闻披露了一则青海省原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文国栋收取老乡马少伟拜年红包高达20万元的消息。而近年来查处的官员节日前后收受高额“红包”、“感谢费”、“过节费”或玉石、名人画作、名贵特产等贵重物品的不在少数。“礼尚往来”罩衣下的节日行贿亟需警惕。
逢年过节,至亲挚友互致礼品礼金“礼尚往来”,本是传统文明礼仪。然而,这样的喜庆日子,一些不法分子为谋求私利,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向领导干部行行贿之实。与传统的权钱交易相比,这种形式的行贿更隐蔽,危害性更大,有了这层礼节性的包装,又与感情投资相结合,再加上时下的一些领导干部“礼”与“贿”不分,看不到这种人情背后的“投石问路”之意,看不出这份“大礼厚礼”是冲着手中权力来的,无可非议而欣然笑纳,在不知不觉中被“温水煮青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借传统礼节招摇过市,与传统礼节所蕴含的温暖情谊鲜明对比,践踏了公序良俗,更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如果收受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索取他人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以上,以及在特定情形下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就属于受贿行为。对此,对这种节日前后的行贿行为,必须要时刻保持拉弦满弓的清醒和戒备。
要拉紧廉洁自律的弦。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越是节日,党员干部就越要严格自律、慎独慎微、坚守底线。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划清习俗与纪律、人情和法规的界限,做到明礼诚信,怀德自重;要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严防诱惑之微、严堵蜕变之渐、严拒气节之失;领导干部除了管好自己,更要带好队伍、管好家人,要注重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全方位防范借 “人情”之名、行贿赂之实的“节礼”。
要拉紧主体责任的弦。廉洁过节良好风尚的形成,需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日日为继、久久为功,方能成风化俗。各级党委(党组)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常敲廉政钟,常念紧“紧箍咒”,把教育抓实;要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为党员干部砌紧“防火墙”,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要拉紧监督执纪的弦。行贿借用传统节日穿上“隐身衣”规避风险,发现并揭露它有一定的难度。这就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举报渠道,不放过蛛丝马迹;自身还要炼就“火眼金睛”,及时辨别洞察,揭开腐败“隐形”外衣;对节日腐败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放纵“小苗头”、不放养“小问题”、不放过“小苍蝇”,传导出从严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能自守,带头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