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四川江油警方通报,一名男子自驾从疫情风险地区到达江油后,私自改变行程,未到报备地点居家隔离。因违反防疫规定,警方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江油警方通报称,2022年9月1日,王某(男,39岁)驾驶车辆从疫情风险地区通过高速公路到达江油后,拒不遵守防疫相关要求,私自改变行程,未到达其报备的地点实施居家隔离,违反了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经依法受理立案调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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