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老人受伤倒地,
你扶不扶?
怎么扶?
9 月 1 日,
广东惠州一老人过马路时不慎摔倒,
路过的一群青年
边录像边搀扶。
近日,这则视频在网络上
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 是不是扶怕了?"
9 月 4 日,
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
视频的拍摄者张先生。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晚上,
他和同事们回单位,
在路上看到一个老奶奶准备过马路,
由于台阶处的坡有点斜,
老奶奶不下心摔了下去,
一时站不起来。
据张先生描述,
当时路边也有路人,
但是没有人去扶老奶奶。
" 当时我们条件反射,准备去扶老人。但是,刚开始的时候我同事们就有点畏手畏脚的,想扶又不敢扶。我就说,先看看老人情况,再拍个视频留个证据。"
随后张先生两位同事将老人扶起。
" 把老人扶起来后,
我们询问老人要不要喊救护车,
老人说不用,我们就给老人儿子打了电话。"
老人的儿子来了后,
向张先生一行人道谢,
扶着老人休息了一会儿,
张先生和同事们这才离开。
" 这样挺好的,好事做了,又没风险。"
不少网友们看到视频,
纷纷赞同张先生的做法,
为他点赞。
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质疑,
" 是不是扶怕了?"
" 本来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情,
却不免让人心酸,可以做好事不留名,
现在却要留证据。"
对此,张先生回应道:
" 我以前也扶过老人,没有拍视频,也没有遇到不好的事情,这次拍视频是鼓励同事不用怕。我觉得这次拍视频扶老人不心酸。第一,老人得到了帮助,这是事实。第二,这确实是做好事,但是谁说做好事就一定不能留名呢?其实我们也不想留名,现在网络上有一些东西,我们也要应对一些万一的情况。我觉得人的心没变,只是多了一点防备而已。"
这重顾虑如何消解?
需要的是你我他一起来,
构筑起人与人之间真诚的信任。
扶不扶”“救不救”
这一度困扰大家的问题,
在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了明确规定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路上看到有老人摔倒
你会怎么做?
潇湘晨报
来源: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