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解除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
防汛抗旱处
鉴于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流水位持续回落,巢湖水位已落至保证水位以下,全省防汛抗洪形势总体趋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省防指决定,自 8 月 8 日 10 时起,解除安徽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同时,要求各地继续做好后续防汛抗洪工作,坚决夺取安徽省防汛抗洪的全面胜利。
自7月25日12时安徽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以来,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省防指的坚强领导和直接指挥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战时思维、战时标准、战时状态、战时纪律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经过广大军民15天的艰苦奋战,实现了长江基本稳住、淮河整体可控、巢湖全线加强,全省没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长江、淮河、巢湖干堤等重要设施没有出现损毁,取得了防汛救灾阶段性成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官网 惠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