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救助资金 保障困难群众“有钱过年”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全省困难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新春佳节,云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救助资金,建立价补保障机制,放宽临时救助条件,压实财政干部责任,积极保障全省困难群众祥和过年。
据悉,为了保障困难群众“有钱过年”,我省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5.95亿元,并通过财政资金直达监控系统直达基层,切实保障各地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的资金需求。
春节期间,对受疫情、过节等因素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并打破“在户籍所在地申领临时救助”的规定,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患新冠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按照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根据需要,通过“一事一议”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对失业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简化低保申请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通过放宽申领临时救助、简化低保等审批流程,鼓励困难群众“就地过年”。同时,各级财政将密切关注春节期间的物价波动情况,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全省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杨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