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张聿修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31日电(张聿修)3月3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
据发布会透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2021年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多警种联合工作专班、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并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向全区公安机关统筹进行安排部署。
全区公安机关开展草原林地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草原林地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工业园区(开发区)、矿产资源开发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非法占用草原林地违法犯罪;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以临时占用名义办理手续,长期占用问题;各类工程项目少批多占、未按批准范围占用草原林地问题。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林地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蚕食鲸吞”草原林地资源和非法开垦草原林地犯罪,重点打击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违法占用草原林地的“大户”“钉子户”。
三是严厉打击污染草原林地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工矿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发区)非法倾倒排放废水废渣、粉尘、危险废弃物、非法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等污染草原林地犯罪。
四是系统开展案件核查工作。全面系统梳理2010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办理的非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违法犯罪案件,重点核查处罚不当、降格处理、以罚代刑、涉黑涉恶,以及涉“保护伞”等问题。
据介绍,目前,专班人员全部到位、集中办公,开始实体化运行,指挥调度、线索排查、案件核查等各项工作正在迅速展开,22支猎豹突击队组建完毕、专司重特大案件侦办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共办理刑事案件262起,移送起诉39起,抓捕犯罪嫌疑人93人;涉及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4万亩,草原15.5万亩。近期,自治区公安厅对10起破坏面积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首批挂牌督办。
同时,结合草原林地刑事案件办理实际,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指定管辖商请、指定管辖协作配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线索移送等6项工作机制;加强同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机关的跨部门协动,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一体化执法办案机制,切实形成打击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法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