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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回应医保谈判:绝不是简简单单地唯低价去谈

由 戚国庆 发布于 综合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图片来源:国新网)

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

近日,“70万一针的天价药剂进医保”登上热搜。如何在医保谈判中,保证最终谈成价格的合理性?12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给出“答案”,他表示,“医保谈判绝不是简简单单地唯低价去谈,是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满足患者合理的基本用药需求和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合理平衡。”

隆学文表示,谈判药品价格合理性确实关系到医保基金的安全,患者受益的水平,也关系到医药企业的创新发展,同时也决定了药品目录谈判工作的可持续性。

隆学文说,这些年通过不断地摸索、完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升和保证最终谈成价格的合理性。

第一,科学评审。在专家评审阶段,组织临床专家、药学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还有医保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公平性等不同维度对申报药品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对符合医保用药保障需求的药品纳入谈判范围。

第二,精准测算。对获得谈判资格的药品,医保部门组织企业按统一模板提交测算资料,主要包括:药物基本信息,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信息,以及企业对药品的意向价格还有相应的佐证材料。医保部门同时要组织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等专家,从药品成本效果、预算影响、医保基金负担等不同角度开展综合测算。

“通过科学测算,形成医保基金能够承担的最高价,也就是谈判团队信封里的底价,作为谈判专家开展谈判的依据和底线。”隆学文说,“这里要强调的是,在测算过程中,专家们充分借鉴药物经济学指南和国际最新技术方法,充分考虑我国医保定位和市场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同时,根据工作方案,会逐一与相关企业充分面对面沟通,尽最大努力掌握信息、掌握数据,使测算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为谈判顺利进行和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平等协商。组织专家与企业进行现场磋商,谈判成功的,当场确定谈判价格,纳入药品目录。谈判不成功的,说明医保基金能够负担的最高价格与企业的期待可能还有一定的差距。

隆学文强调,医保谈判绝不是简简单单地唯低价去谈,是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满足患者合理的基本用药需求和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合理平衡,是牢牢把握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下,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以“全国医保使用量”与企业磋商,达到患者、医保、企业多方共赢。

“从医保局成立以来,我们组织的历次谈判实践来看,应该说谈判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价格合理性是具有保障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基本医保用药保障的水平。”隆学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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