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疫苗均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
河北日报讯(记者张淑会)“到底是重组疫苗好,还是灭活疫苗好?”“两种疫苗能混打吗?”“新冠病毒疫苗需像流感疫苗一样每年接种吗?”……随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序推进,不少人在接种过程中也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疑惑。就此,记者专访了省疾控中心有关专家。
两种疫苗均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
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两种:一是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的灭活疫苗;二是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的新冠病毒重组疫苗(CHO细胞)。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原理是,使用非洲绿猴肾(Vero)细胞进行病毒培养扩增,经β丙内酯灭活病毒,保留抗原成分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
“重组疫苗的原理是将新冠病毒S蛋白受体结合区(RBD)基因重组到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基因内,在体外表达形成RBD二聚体,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省疾控中心专家解释说,新冠重组蛋白疫苗使用CHO细胞表达,CHO细胞的全称是中国仓鼠卵巢细胞,该细胞在乙肝疫苗上已经使用多年,在生物工程领域也有广泛应用。
两种疫苗哪一个更安全有效?“科学评价一个疫苗,需要综合考虑到它的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可负担性。”省疾控中心专家介绍,目前,我国附条件批准上市的3个灭活疫苗和获批紧急使用的新冠病毒重组疫苗(CHO细胞)都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
不同生产工艺的新冠疫苗不可以“混打”
除了原理不同,新冠病毒重组疫苗与灭活疫苗的生产工艺、接种剂次和间隔时间也不同。
省疾控中心专家介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需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新冠病毒重组疫苗(CHO细胞)需要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两种疫苗是否可以“混打”?“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专家说,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这就是说,如果您接种的是重组新冠病毒疫苗,不能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来完成后续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是否每年接种需要继续开展研究
通常情况下,病原体、疫苗特性、受种者状况等因素影响疫苗的预防接种效果。流感病毒变异比较快,流感疫苗保护效期较短,因此需要每年进行接种。现在新冠病毒虽然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异,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网站目前发布的信息,显示针对在英国和南非等国家出现的新冠病毒所发生的变异,没有证据表明现有的新冠病毒疫苗失效。新冠病毒疫苗是否会像流感疫苗一样每年接种,需要继续针对病毒变异对疫苗接种效果的影响和疫苗的保护持久性等方面开展研究。
作者:张淑会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