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9月17日发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指出,尊重公民的劳动权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体面劳动,是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理念和目标。我区各族干部群众表示,新疆坚持就业优先,多举措多渠道扩大就业,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就业、稳定就业,这是在最有效、最广泛地尊重和保障各族群众的人权,完全符合各族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

新疆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获得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宗教信仰自由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等各项权利。“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对调解劳资矛盾、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就业起到了重要作用。”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法制处处长王新平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就业工作的立法研究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白皮书客观、真实记录了新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各族劳动者体面劳动的事实,符合中国宪法法律,符合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程强表示,人社部门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有效保障各族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让广大劳动者在体面劳动中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工会是畅通和规范劳动者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重要渠道。”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教育工会主席朱莉莉表示,总工会将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方面,新疆努力消除阻碍妇女平等就业的壁垒,使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王丽霞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就业理念的宣传和引导,搭建妇女就业创业平台,开展多形式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

“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是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的重要内容。”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纪勇表示,我区始终把尊重残疾人的就业意愿作为制定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管理等,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让他们自尊自立自强自信地生活和工作。

“新疆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族劳动者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劳动者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充分尊重各族劳动者风俗习惯。”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何成钢表示,新疆遵照平等保护公民权利的法治原则,确保劳动者不因民族、地域、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也不因城乡、行业、身份等而受限制。(李春霞、梁立华、赵志芸、米日古力·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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