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多付的路费,由单位报销

由 撒宏才 发布于 综合

“我多付的93元火车票差价,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报销了。”2月下旬,根据《军队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北部战区海军航空兵某场站财务部门给战士吴亚军补报了一笔差旅费。而在几天前,他还为此事羞于开口。

吴亚军是场站电源车司机,业务精湛,一般连队有大项任务,他都会参加。由于此次任务事发突然,吴亚军购买火车票时发现指定车次的二等座票卖光了,便购买了一等座票。考虑到按照规定,他只能报销二等座票,便在中途进行了改签。

虽然票面差价数额不大,但由自己支付,吴亚军还是感觉心里不是滋味。

“这多出来的路费,不能让战士自掏腰包。”连队指导员刘凯凯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财务部门进行了沟通,吴亚军当天就收到了全部报销款。

“虽然钱不多,但官兵的正当权益不能侵占。”为了更好地保障官兵的切身利益,该场站广泛开展财务政策宣讲活动,财务部门制作《官兵可报销费用明细表》下发基层,并集中对官兵手里积压的误餐费、市内交通费等零星小额支出进行核算报销。

作者:季华东 段宴兵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