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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等逃避税行为如何惩治?国家税务总局回应

由 钟离黎明 发布于 综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文字实录:

摄影/ 中国网 赵娜

香港商报记者:

《意见》中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逃避税行为,提出要加大依法防控力度。对此,税务部门的态度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具体考虑?

饶立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税务部门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另一方面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偷逃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从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等方面出发,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政策等措施加以防控,持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