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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交警提醒:您的驾驶行为时刻处在监督之下

由 谷太枝 发布于 综合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建波 见习记者 李华政 通讯员 刘婷婷 高明倩 滨州报道

自从“交通安全隐患举报平台”上线以来,高新交警大队收到多条群众反映的交通违法线索,对群众举报线索高新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举报事项,对经核实确属交通违法的依法作出处罚,并将处置结果上报,反馈给举报用户,72小时内完成“闭环式”举报受理处置。

近期因各类交通违法被举报处罚的车辆有:

鲁M1R8**,2020年11月7日18:29在新二路违法停车;

鲁MFC2**, 2020年11月8日17:03在黄河大桥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鲁M088**, 2020年11月8日17:03在黄河大桥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鲁M5K0**, 2020年11月8日14:16在新二路违法停车;

鲁M0H3**, 2020年11月9日8:00在205国道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鲁MBN2**, 2020年11月9日7:54在205国道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滨州交警“交通安全隐患举报平台”的推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滨州市交通管理监督工作中来,精准回应群众诉求,做到问题快速响应、快速定位、快速处理,平台的广泛应用搭建了警民沟通的便捷高效“桥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