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鱼台县李阁镇政府原财政所所长随美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随美云多次违规收受李阁镇林庄村土地承包人薛某某所送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800元。随美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随美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中队二分队工作人员张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9月2日,张峰在夜查执法期间,脱离二分队执法辖区,私自驾驶该局执法公务车辆,购买物品送回家中。2020年10月,张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仍有某些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严守纪律底线,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重点领域,抓住“关键少数”,精准监督执纪,强化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