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可能只是保存了一大堆废印章
从公司法角度看,李国庆这几天的活动全是在胡闹,他可能只是保存了一大堆废印章。
第一,他举行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可能不成立。
李国庆现在的问题的他的股东会和股东会决议大概率是违法的,因为以他的持股比例根本不可能通过罢免法定代表人和执董,建立董事会并认命自己为董事长的股东会决议。
况且,俞渝作为公司大股东都没参加股东会,而且在离婚之前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不能分割的,因此李国庆根据他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做出的董事长等职位任免都是无效的。
第二,李国庆“抢”来的印章的缺乏合法性基础。
李国庆“抢”来的印章的合法性,要建立在合法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合法股东会决议。
前面已经解析了李国庆的股东会和股东会决议大概率是违法的。
同时,李国庆去公司“抢”了公章,但却没有拿走营业执照,结果公司就拿营业执照去备案对印章宣布挂失作废了。
在此情形下,之后公司签订合同时,即使李国庆把持着印章去签订合同,也可能不被看作是善意的,还是不能拿公司名义做任何事,所以,他只是保存了一大堆废印章。
看李国庆后面怎么操作吧,这事最终可能还是要走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