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间,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2020年6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3804号】。根据该裁定书,就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传音表示,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件的裁定,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中显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但是没有披露具体细节。根据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1800元,减半收取70900元,由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其余部分退还原告。
去年10月7日,传音控股发布公告,对此前外界高度关注的“华为起诉传音”一事作出正式回应。公告中提到事件起因是华为认定传音控股及其相关子公司将华为享有著作权的“珍珠极光Pearl主题壁纸”美术作品仅作简单调整色彩纯度后,便持续用于传音所开发的多款手机系统内、作为预置壁纸,并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商业宣传活动中使用该壁纸。这些行为侵犯了华为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
鉴于此,华为请求法院判令传音控股及其前述五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索赔2000万元,并在官网公开道歉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对此,传音控股表示,若经法院判决认定构成侵权,公司将以其他图片替代涉嫌侵权图片作为预置壁纸,完成替换后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涉案手机产品的正常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