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中的情侣会以互赠礼物或转账、发红包的方式表达爱意,但分手后,这些礼物和款项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未央区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方圆调解了一起这样的纠纷。
原告小吴与被告小杨于2017年相识,不久便确定恋爱关系。交往期间,小吴多次通过微信向小杨转账,累计数额达4万余元,其中不乏520、1314、334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原告小吴以分手时小杨承诺退还上述款项为由诉至未央区法院。
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原告小吴在转账时常备注“老婆,做双眼皮、报驾校、买衣服用……”被告小杨认为当时双方正处于恋爱期间,这些转账均是小吴对其的赠与,不同意返还。而原告小吴则认为被告既然承诺归还,就应该履行承诺。法官释明了转账的性质,并从情理法多角度劝导,希望双方可以妥善处理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小杨当场向原告小吴支付8000元。
法官提醒,520、1314、3344等金额,在特殊日子里具有特殊意义,与普通借款不同,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认定其性质。情侣之间处置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时,要注意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避免发生纠纷。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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