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通讯员 子川 金亮 明宝 记者 陈咏)27日,高邮警方通报一起擅自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违法行为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受到罚处罚。
停车泊位
现年49岁的高邮男子张某,在高邮城区盂城南路经营一家店铺,店面门口有两处施划好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张某以这两处临时停车泊位挡了其店面、影响其做生意为由,22日15时许,私自用油漆将这两处停车泊位涂掉。22日,高邮警方接到市民的报警电话后,高邮市蝶园派出所及交警大队民警当即展开调查取证,最终通过社会监控设施锁定了张某。27日,高邮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事后,张某称很后悔,表示今后再也不做这样违法的事。警方提醒市民群众,爱护道路交通公共设施,不可为一已私利做出违法的事情。
泊位框线被涂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