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并不完整,中间的两句才是精华所在

古代坊间有句俗话,叫做“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出自明代文学家冯梦龙对于男人偷情心理的精彩论述。作为封建时代的文学家,冯梦龙对于封建男性所能拥有的女性资源自然非常清楚,合法拥有的“三妻四妾”和有违礼法刑罚的“偷腥”行为只代表了其中的一部分。冯梦龙的完整版论述应该为“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而被后世逐渐逐渐地忽略的中间两句——“妾不如婢、婢不如妓”,才是真正能够体现封建男性心理的精髓所在。

俗语“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并不完整,中间的两句才是精华所在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

严格来讲,封建社会奉行的并非“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一个人只能合法拥有一位嫡妻,其家庭地位和丈夫平等,而且平等拥有家庭财产、役使奴仆和各项家庭、家族事务权力。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影响下,嫡妻就是执掌家庭内政的一把手,相夫教子并负责处理各种家庭关系。

也就是说,嫡妻在家庭中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取悦和服侍丈夫;再加上封建礼教对女性“三从四德”的苛刻要求,嫡妻但凡有点过分表现就会被立马贴上负面形象的标签。所以,嫡妻一般只会赢得丈夫的尊重而不会夺得丈夫的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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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而言,妾室虽然地位较低,但不必相夫教子,不必处理婆媳关系更不用参与各种家庭、家族事务,甚至连所出子嗣都不用她们抚养而直接交给嫡妻抚养成人。所以,妾室们便将几乎全部的时间都用在男人身上,以求获得恩宠,获得身份和家庭地位的改变。再加上妾室不必过多理会“三从四德”的约束,只需要让男人高兴即可,必然会让男人发出“妻不如妾”的感慨。

所谓“偷”,即“偷情”,也就是古代刑法中所说的“和奸”,从秦朝时期的“杀之无罪”到唐朝时期的“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再到《大清律例》“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的明确规定,历朝历代都对这种有违伦理道德、封建礼教甚至严重威胁社会稳定的行为予以了严苛的刑法约束。可正是因为这种高风险、高难度,才使得男性的好奇心、征服心和欲望心疯狂作怪,才有了“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的精准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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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不如婢、婢不如妓

从上文论述,我们能够看出“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说法系统、合理、完善,几乎能将男人的心理完美诠释,可冯梦龙老先生为何还要再加上“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呢?

妾室的地位虽然不高,但如果嫡妻被休或者“母凭子贵”也会有取代嫡妻、改变自己身份的机会。也就是说,妾室在服侍丈夫的时候更具有目的性,感情并不那么纯粹。而地位更为低下,根本没有机会改变命运或者根本不被当人看的婢女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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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婢女原本就身份卑微、地位低下,什么“三从四德”,什么封建礼教,她们或许根本就没受到过相关教育。再者,面对男主人的要求,她们唯有尽力满足才机会获得好一点的生活待遇。更重要的是,这些本就属于男主人的婢女们,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力,与其反抗挨打还不如主动示好,最起码还能换回点好处。

也就是说,婢女较之妻妾更能放开,而且目的性更小,更容易讨得男人喜欢。但是,不管是妻还是妾,抑或是身份低下的婢女,从根本上讲都是男人合法拥有的女性资源,而且还和男人之间有着不平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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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嫡妻;目的性强、针对性强的妾室;唯唯诺诺、不敢反抗的婢女都无法和男人之间建立真正的感情,或者心理和生理上的满足。而“妓”则完全不同了。封建社会的妓女虽然社会地位低下,但在与之交易的男人面前,两者只是平等的买卖关系,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男人藏在心底的真性情也更容易表露。

更重要的是,这些风尘女子更不必理会封建道德约束,卖弄风骚、媚惑男人本就是她们的本职工作;再加上这类人也不必理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几乎都略懂甚至深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她们所能带给男人的吸引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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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不管坊间俗语如何说,也不管男人到底会钟情于哪一阶层的女性,都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思想和封建礼教、传统伦理道德对女性的不公和压迫。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婢女风尘、荒唐勾连,女人但凡有点过分言辞就会立马被贴上批判标签?感慨封建女性之命运悲苦的同时,也不得不庆幸当今社会的男女平等、开化观念。

参考文献:《清稗类钞·风俗类》、《冯梦龙全集》、《大清律例·犯奸》、《清史稿·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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