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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势回暖,海马汽车10月销量同比增长142.48%

由 司马盼香 发布于 综合

11月4日,海马汽车发布10月产销数据,本月产量为2570辆,同比增长135.35%,环比增长145%;1-10月累计产量为24849辆,同比增长167.48%。本月销量为2854辆,同比增长142.48%,环比增长139.23%。1-10月累计销量为25182辆,同比增长136.98%。

9月份,海马汽车产销环比出现大幅下滑,被认为是为小鹏汽车代工走到了尽头,受益于小鹏汽车上半年高速增长,海马汽车整体销量仍是同比增长。但是,到了10月份,海马汽车反而再次反弹,逆势回暖产销双增长,同比环比双增长,丝毫不像是受到重大波动影响。

日前,海马汽车披露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报告,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4亿元,同比下滑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0.88亿元,在预计报告亏损范围之内,上年同期为亏损6169万元。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5亿元,同比增长2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71亿元,基本达到预计亏损的上限,上年同期为亏损2.34亿元,亏损面收窄了0.63亿元.

由此可见,海马汽车财务状况并不理想。同时,海马汽车还收到了一份监管函。今年4月23日,海马汽车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其中,海马汽车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由4.42亿元更正为2.02亿元,半年度营业收入由13.11亿元更正为6.24亿元,前三季度合计营业收入由19.37亿元更正为9.38亿元。因更正幅度较大,且更正时间滞后,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于监管函,海马汽车在投资平台回复: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根据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文件规定,公司与小鹏汽车合作生产所取得的营业收入,由原适用总额法调整为适用净额法计入财报。 此次更正涉及影响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

公司与小鹏汽车合作业务真实,相关更正是按照新发布的1号指引等文件之政策要求相应做出的调整,并不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此次更正后,公司此类业务在后续财报中均将采用净额法,并将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保持财务政策的一致性与连贯性。

海马汽车目前践行“优先智能汽车、合作电动汽车、死磕插混汽车、深耕氢能汽车”战略,相对各品牌发力纯电动和混动车型,海马汽车热衷于氢能源汽车,所以进展比较缓慢。

海马汽车最新回复显示,于海口的首座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已启动建设,预计将于2021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司第三代氢燃料电池汽车正在研发中,争取在2025年前分批投入约2000台氢能源汽车在海南岛进行示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