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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小鲜@基层之治 | 建设常态治理与非常态治理的基层协同治理机制

由 华爱利 发布于 综合

  作者: 罗哲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基层治理是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治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的核心任务在于处理基层公共事务、化解社会矛盾。基层治理是否有效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因此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均在基层,基层治理必须建立常态治理与非常态治理的协调转换机制,实现资源的快速有效整合与配置,解决基层社会问题。其中,常态治理是指日常状态下的治理,而非常态治理则是在处于紧急状态下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制度。基层治理既要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实现治理的规范化;又要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保持治理的灵活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机制切换,以提高治理效能。

  首先,坚持党建引领,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基层治理更应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使其成为基层治理转型和组织动员的重要推动力量。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作为党中央在地方的代表,往往被视为基层的“战斗堡垒”,能够将上级方针政策运用到基层社会中,具有较强的权威性。以党委牵头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可加强基层的资源调配能力,通过促进各部门的相互协调,引导各方主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把握基层治理方向和原则,化解“碎片化”治理困局。同时,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便于收集群众意见,取得群众信任,调动其参与积极性。一旦进入应急状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基层党组织能够迅速运转,实现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响应。

  其次,激发社会活力,释放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内生动力。社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中坚力量,能够在职能上补充行政和市场的不足,调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唯有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得到鼓励和引导,其在基层治理中的地位和角色获得尊重与认可,才能充分释放社会组织的内生动力,发挥其凝聚社会共识、传递社会需求和提供社会服务的功能。尽管政府的简政放权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活动空间,不少社会组织承担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项目,但社会组织尚未成长为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

  再次,扩大群众参与,调动群众参与基层自治的积极性。完善基层治理的根本在于集中人民智慧、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只有保障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才能实现基层治理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提高其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为此,必须切实保障基层自治组织的合法权力,引导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自治组织是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组织和动员群众的有效途径。人民群众通过基层民主选举形成相应的自治委员会,选举相应代表参与基层治理,依法表达个人诉求,有助于提高基层治理的针对性与回应性。在利益多元化背景下,群众诉求的集中收集和表达需要依靠自治组织来实现。唯有以健全自治组织为本,才能实现公民社会的构建。

  最后,强调互动协同,群策群力平衡常态治理与非常态治理。新时代背景下的基层治理必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治理格局。这就要求构建多元主体的互动机制,围绕公共利益构建基层治理共同体,整合多方资源优势,形成协同治理的合力。在面临突发性危机时,能够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及时传递决策信号,共同应对非常态情境。例如,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此次疫情中分担了党政系统的压力,在社区居家隔离情况下为居民生产和输送蔬菜水果等食品和日用品,避免了因人群聚集造成的病毒传播风险,满足了基层群众的生活需要。

  基层治理的现代化需要多种力量的结合,治理能力的提高有赖于各方主体的优势互补。基层治理应当以培育公共精神为突破口,以党建引领为抓手,增强社会组织与党政系统之间的信任,建立协调机制,实现相互配合。一方面,要赋予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以相应的决策权和配套资源,确保其职能行使不受限制,增强基层治理的领导力;另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企业承担适当的社会责任,发挥行业协会的决策咨询和建议功能,集合各方经验与智慧,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同主体凭借自身优势在不同时段承担不同的责任,既能在常态治理中保持合作,又能在非常态治理时相互补充,实现两者的顺利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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