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挖出入暗股分红的问题线索

  去年10月,一封关于江西省峡江县巴邱镇泗汾村原党总支部书记陈茂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的信访件,转到了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你是什么时候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哪些人在你建房审批、建设过程中进行了勘测、审批?在此期间有没有宴请过他们?”根据信访举报内容,调查人员找到泗汾村肖家脑村小组村民陈某某,但他对问题避而不谈。

  “经过调取相关资料,证实你的建房手续是合规的。但党员干部如果在办理村民事务中违规接受村民宴请,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核查人员反复解说政策,消除了陈某某心中的顾虑。

  “2020年5月左右,村委干部勘测完我家的建房条件后,为了和他们搞好关系,我儿子主动邀请村原党总支部书记陈茂、村委主任姚小明、村委副主任娄春根等人到镇上饭店吃饭。当时我们也没想那么多,认为就是个便饭而已。”陈某某说。

  “饭桌上有没有饮酒?有没有发香烟?是公款还是私人请客?”核查人员追问。

  “当时天气比较热,大家喝了点啤酒,上了几包香烟。一共花了1500多元,是我个人付的账。”

  核查人员趁热打铁,对泗汾村原党总支部书记陈茂等3名村干部进行谈话,他们也交代了违规接受陈某某宴请的事实。“本来认为吃顿饭没什么关系,何况是建房户主动邀请我们去的。归根到底还是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高,也存在着侥幸心理。”陈茂说。

  核查组延伸查阅近年来泗汾村委乡村建设项目等资料,从中发现了陈茂违规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问题线索。通过对比分析银行交易数据,核查组发现他和某工程老板姚某某有经济往来。

  经查,2018年6月,姚某某公司中标泗汾村委马家园一组、二组两个美丽乡村建设点。为了工程能顺利施工并拿到钱,争取到当地村委干部更多支持,姚某某邀请陈茂、姚小明、娄春根、马家园村小组长姚文勇等4名村组干部一同入股参与上述两个工程的承建。

  面对证据,陈茂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姚某某的主动邀请,我没有拒绝,还召集姚小明、娄春根、姚文勇一起商量。大家都认为村干部工资收入本来就低,每个人投点钱和姚某某合伙也没什么关系,只要到时候工程款不要打到我们自己的账上就行。”

  陈茂等人决定以入暗股的形式,每人出资7万元,与姚某某一同合伙承建马家园一组、二组两个工程项目。陈茂、姚小明参与工程项目发包、工程建设管理和项目资金审批等工作,娄春根参与工程项目发包、验收和工程报账等工作,姚文勇负责项目质量和进度监督及协调现场矛盾纠纷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姚某某、陈茂、姚小明、娄春根、姚文勇五人均分了39775元利润,每人分得7955元。

  今年2月,峡江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陈茂、姚小明党内警告处分,因姚文勇、娄春根是中共预备党员,建议巴邱镇党委分别给予姚文勇、娄春根延长入党预备期六个月的处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作为村干部,我们负责对村里工程项目质量、施工的监管,却入暗股和工程老板一起合伙谋取私利,这是违规的。说到底还是私欲在作怪,总认为当了个村干部赚点小钱也没什么,没想到却走上了违纪的错路。”陈茂后悔地说。(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纪委监委 余卿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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