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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蝉脱壳?中交远洲实控人被刑拘仍“现身”股东会

由 度方针 发布于 综合

4月22日,资本邦了解到,全国对(430113.NQ)出具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违规情节涉及董事长离任后违规履行职责、股东会表决文件违规倒签日期等。

据悉,中交远洲、曹文宏于2020年1月1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董事辞职报告。2020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任董事》议案,选举新任董事。但此后,曹文宏在已不具备董事资格的情形下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分别参与、主持了董事会多次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中以董事长的名义签字。

2020年5月14日,曹文宏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于被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但在次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文件中仍有其签名,存在表决文件违规倒签日期的情况。

上述情况表明,中交远洲未能及时规范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义务,构成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曹文宏未能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等相关规定,干预挂牌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中交远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文宏、董事会秘书曹明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